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一八八三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P○○
Q○○右列被告因常業贓物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八十八年度偵字第六八一三號、三六八九號)及移送併案審理(八十八年度偵字第一0九三九號、一0九四0號),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P○○共同以故買贓物為常業,處有期徒刑貳年。
Q○○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事 實
一、P○○曾於民國(下同)八十七年間甫因犯贓物罪,經本院於八十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判處有期徒刑二月、緩刑二年確定,現仍在緩刑期間,猶不知悔改,復自八十七年十二月底某日起,在台中縣太平市○○○街○○號及同街四十七號,設立中古貨買賣店,並以該店為據點,以低價向不特定人故買贓物,再以高價賣予不知情之消費者,以賺取價差,並以之為常業。嗣於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七日下午五時左右,經警在上開台中縣太平市○○○街○○號及同街四十七號,分別查獲如附表一所示由H○○等人所失竊之贓物,當警方人員於現場清查時,適有陳申洲、高炤銘(另案由本院審理)先後持所竊得之電鑽五台(其中陳申洲持電鑽一台、高炤銘持電鑽四台),欲販賣給P○○,而為警當場查獲。P○○於上開處所遭查獲後,猶不知悔改,復於八十八年三月二日起,夥同與其具有犯意聯絡之高錦和,承繼上開常業贓物之犯意,在台中縣太平市○○路二之五巷三十三號處,繼續向不特定人故買贓物,再賣予不知情之消費者或知情之業者銷贓,後於八十八年五月一日凌晨二時左右,經警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所核發之搜索票,在上開台中縣太平市○○路二之五巷三十三號處,查獲如附表二所示徐錦州等人所失竊之贓物,後於當日下午三時左右,陸升平(已死亡,另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在案),持其於同日下午三時左右,在台中市○○路○○○號甫竊得U○○所有之發電機一部,欲販賣予P○○時,為警當場查獲。
二、Q○○曾於八十五年間因違反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案件,經本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月及六月,經接續執行後,於八十六年六月二十日執行完畢,猶不知悔改,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於八十八年一月十五日上午四時(公訴人誤載為八時)左右,在台中市○區○○里○○○路○○○號亞炎汽車修配廠前,竊取欣華電器行所有之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一部(後另經H○○找回)及置放在車內H○○所有之空氣壓縮機(價值約新台幣三萬元左右)一台、空氣拆輪螺絲機(價值約新台幣一萬五千元左右)、板子剎車泵浦(價值約新台幣二千五百元)一台,Q○○於得手後,復於八十八年一月中旬,前至台中縣太平市○○○街○○號及同街四十七號,將上開空氣壓縮機一台、空氣拆輪螺絲機、板子剎車泵浦一台,以新台幣(下同)六千元之低價賣予P○○。
三、案經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報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及由台中縣警察局報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移送併案審理。
理 由
一、訊據被告P○○,對於其有在上開台中縣太平市○○○街○○號及同街四十七號,設立中古貨買賣店,並持有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品無誤,惟矢口否認有右開犯行,並辯稱:伊係經營中古車買賣,無從分辨是否為贓物,而台中縣太平市○○路二之五巷三十三號處,係高錦和所經營,與伊無關云云。惟查,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品,確係如附表一所示之被害人H○○等人所失竊或遭強盜所取走,均為贓物等情,業據如附表一所示之被害人H○○等人,分別於警訊及偵查中陳述明確,並有贓物認領保管單六十九張在卷可稽佐證,而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品,均確係被害人徐錦州等人所失竊,亦均為贓物等情,復據如附表二所示被害人徐錦州等人,分別於警訊及偵查中陳述無訛,並有贓物認領保管單五十九張附卷足憑,再按,本件同時遭查獲之同案被告陳申洲、高炤銘於警訊中均供稱共前往被告P○○設於台中縣太平市○○○街○○號及同街四十七號之中古貨買賣店,販售三次贓物(拌土機三支、電鑽多支)等語(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八年度偵字第六八一三號第四十八頁至第五十一頁),而被告P○○以六千元之低價向Q○○購入價值四萬七千五百元左右之空氣壓縮機一台、空氣拆輪螺絲機及板子剎車泵浦一台,復為被告P○○所自承不諱,衡之常情,如非贓物,常人豈有將價值四萬七千五百元左右之物品以六千元之低價出售之理?且豈有一再向特定而非從事中古買賣業之人(如同案被告陳申洲、高炤銘)購入相同之物品之理?且如被告P○○非以收贓為業,豈有如此多之宵小會前往其處銷贓之理?足見其對於上開物品,均有贓物之認識,應無疑問。而於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七日查獲時在場之證人葉信長於警訊證稱:「(問:P○○所賣是為贓物,你知道嗎?)知道」等語(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八年度偵字第一0九四0號卷第四十四頁背面),益見被告P○○,對於其所買之贓物有認識,否則豈有客人知情而販賣者不知情之理?又於八十八年五月一日與被告P○○同時遭查獲之詹瑞桃於警訊中供稱:經警在其車牌號碼0000000號小貨車所查獲之物品,係其於八十八年四月初陸續在台中縣太平市○○路二之五巷三十三號處,向被告P○○及高錦和所購買等語(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八年度偵字第一0九四0號卷第二十四頁背面),而於八十八年五月一日查獲當日下午三時左右,經警在台中縣太平市○○路二之五巷三十三號處當場查獲之陸升平於警訊中供稱:伊要將上開所竊得之發電機一部賣予被告P○○,且其之前亦有二次前往該該處銷贓等語(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八年度偵字第一O九三九號卷第十頁背面),核與被害人劉春籣於警訊中所陳失竊之情節大致相符,並有贓物認領保管單影本一張在卷可參,堪信陸升平所供之情節,應係事實。且本件警方人員於八十八年五月一日在現場復查扣到印有「牛頭南北切貨中心」之被告P○○名片一盒及該處係以被告P○○之妻黃麗芬之名義所承租,有該名片一盒及租賃契約書影本一份在卷可憑,此外,復有帳簿一本、萬(能)用記事簿一本、出貨單五張在卷可資佐證,足見該台中縣太平市○○路二之五巷三十三號處,被告P○○亦確有參與經營無誤。至於同案被告詹瑞桃於偵查中改稱,上開在台中縣太平市○○路二之五巷三十三號處,所查獲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品,均係高錦和所有云云,惟此與其警訊中所供不符,且與本院調查所得前開事實不符,應係迴護被告P○○之詞,尚不足採信。故而,被告P○○前開所辯,無非係屬事後卸責之詞,均不足採信。本件事證明確,被告P○○之前開犯行,已足以證明。
二、訊據被告Q○○矢口否認有上開竊盜犯行,並辯稱:係綽號「意文」之不詳姓名男子要賣贓物,伊始帶該「意文」前去被告P○○之處所,以六千元之代價賣予被告P○○云云,惟查,上開空氣壓縮機一台、空氣拆輪螺絲機、板子剎車泵浦一台連同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一部,係於於八十八年一月十五日上午四時左右,在台中市○區○○里○○○路○○○號亞炎汽車修配廠前失竊等情,業據被害人H○○於警訊、偵查及本院審理時陳述甚明,並有車輛竊盜、車牌失竊資料個別查詢報表─查詢車輛認可資料一份、報案紀錄影本二份附於本院卷可稽,被告Q○○雖以前詞置辯,惟其無法供出該「意文」之男子之特徵或年籍,以供傳訊,以難採信。且被告P○○於本院審理時復供稱,當時被告一人進入,其開價六千元,被告Q○○即隨口答應而成交,錢亦係交給被告Q○○等語(見本院八十九年一月十四日審判筆錄),此點被告Q○○亦不否認,足見被告Q○○對於上開贓物之出售,有絕對之控制權,否則上開贓物如為他人所偷,而非被告Q○○所偷,其僅係帶同他人同往販售,則在被告P○○開價後,理應詢問該「意文」之男子後始決定是否以六千元之低價出售,足見被告Q○○所辯,無非要屬事後卸責之詞,當無足採信。本件事證明確,被告Q○○之上開犯行,已足證明。
三、按被告P○○二次在上開處所經查獲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物品眾多,且其自承係以上開物品買賣為業,是核被告P○○所為,係犯刑法第三百五十條之常業贓物罪;核被告Q○○所為,係犯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一項之竊盜罪。被告P○○就於台中縣太平市○○路二之五巷三十三號處,所為之故買贓物行為,與高錦和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均為共同正犯。又被告Q○○曾於八十五年間因違反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案件,經本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月及六月,經接續執行後,於八十六年六月二十日執行完畢等情,有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在卷可按,其於刑之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本罪,為累犯,應依刑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加重其刑。爰審酌被告二人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被告P○○二次經查獲均扣得數量龐大之贓物、其於八十七年間甫因犯贓物罪,經本院於八十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判處有期徒刑二月、緩刑二年確定,緩刑期間再犯、而其大量收贓、銷贓,增加警方人員查緝竊盜之困難、被告Q○○前有二次竊盜前科再犯、犯罪所生之危害及其等二人犯罪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第一、二項所示之刑。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二十八條、第三百二十條第一項、第三百五十條、第四十七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一 月 二十六 日
法 官 李 國 增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
書記官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一 月 二十六 日附錄法條:
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一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
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三百五十條:以犯前條之罪為常業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 │├───┬───────┬─────┬───────┬─────────┤│編 號│名 稱│數 量 │被 害 人 │備 註│├───┼───────┼─────┼───────┼─────────┤│ 一 │空氣壓縮機 │一台 │H○○ │富進牌,已領回 │├───┼───────┼─────┼───────┼─────────┤│ 二 │空氣拆輪(螺絲│二把 │H○○ │日製,已領回 ││ │)機 │ │ │ │├───┼───────┼─────┼───────┼─────────┤│ 三 │板子剎車泵浦 │一台 │H○○ │美製,已領回 ││ │)機 │ │ │ │├───┼───────┼─────┼───────┼─────────┤│ 四 │切石機 │八台 │申○○ │Professionl廠牌, ││ │ │ │ │已領回 │├───┼───────┼─────┼───────┼─────────┤│ 五 │Bosce電動鑽 │一支 │丁○○ │電動,已領回 ││ │ │ │ │ │├───┼───────┼─────┼───────┼─────────┤│ 六 │車牙機(鐵管絞│一台 │宙○○ │Asada 廠牌,已領回││ │牙機) │ │ │ │├───┼───────┼─────┼───────┼─────────┤│ 七 │管子鉗 │二支 │宙○○ │日製,已領回 │├───┼───────┼─────┼───────┼─────────┤│ 八 │電動起子 │一支 │宙○○ │牧田廠牌,已領回 │├───┼───────┼─────┼───────┼─────────┤│ 九 │汽動打釘機 │一支 │T○○│Turpo廠牌,已領回 │├───┼───────┼─────┼───────┼─────────┤│ 一0 │電鑽 │一支 │辰○○ │Sears廠牌,已領回 │├───┼───────┼─────┼───────┼─────────┤│ 一一 │砂輪機 │一台 │辰○○ │Makita廠牌,已領回│├───┼───────┼─────┼───────┼─────────┤│ 一二 │釘槍 │一支 │辰○○ │Senco廠牌,已領回 │├───┼───────┼─────┼───────┼─────────┤│ 一三 │電鑽 │一支 │自有機械公司 │Jeeson廠牌,已領回│├───┼───────┼─────┼───────┼─────────┤│ 一四 │空氣釘槍 │二支 │洪青松 │YSH廠牌,已領回 │├───┼───────┼─────┼───────┼─────────┤│ 一五 │圓盤鋸片 │八片 │洪青松 │已領回 │├───┼───────┼─────┼───────┼─────────┤│ 一六 │電鑽 │一支 │辰○○ │Sears廠牌,已領回 │├───┼───────┼─────┼───────┼─────────┤│ 一七 │斜口鉗 │五0八支 │乙○○ │已領回 │├───┼───────┼─────┼───────┼─────────┤│ 一八 │剪刀 │四四支 │乙○○ │已領回 │├───┼───────┼─────┼───────┼─────────┤│ 一九 │平口鉗(老虎鉗│七0五支 │乙○○ │已領回 ││ │) │ │ │ │├───┼───────┼─────┼───────┼─────────┤│ 二0 │電動鑿子 │一台 │W○○ │日立廠牌,已領回 │├───┼───────┼─────┼───────┼─────────┤│ 二一 │磨鐵機 │一台 │W○○ │日立廠牌,已領回 │├───┼───────┼─────┼───────┼─────────┤│ 二二 │電動起子 │一支 │K○○ │已領回 │├───┼───────┼─────┼───────┼─────────┤│ 二三 │鑽孔機 │一支 │K○○ │已領回 │├───┼───────┼─────┼───────┼─────────┤│ 二四 │直流電鑽 │一支 │B○○ │已領回 │├───┼───────┼─────┼───────┼─────────┤│ 二五 │發電機 │一台 │R○○ │Honda廠牌,已領回 │├───┼───────┼─────┼───────┼─────────┤│ 二六 │電流檢測器(三│一個 │庚○○ │Kyoritsu廠牌,已領││ │用電表) │ │ │回 │├───┼───────┼─────┼───────┼─────────┤│ 二七 │鑽孔機座 │一台 │天○○ │已領回 │├───┼───────┼─────┼───────┼─────────┤│ 二八 │砂輪機 │一台 │天○○ │已領回 │├───┼───────┼─────┼───────┼─────────┤│ 二九 │三用電表 │一個 │天○○ │已領回 │├───┼───────┼─────┼───────┼─────────┤│ 三0 │電動鑿子 │一台 │e○○ │日立廠牌,已領回 │├───┼───────┼─────┼───────┼─────────┤│ 三一 │電動切割機 │一台 │e○○ │日立廠牌,已領回 │├───┼───────┼─────┼───────┼─────────┤│ 三二 │電鑽(手提式)│一支 │C○○ │已領回 │├───┼───────┼─────┼───────┼─────────┤│ 三三 │錏焊機 │一台 │M○○ │已領回 │├───┼───────┼─────┼───────┼─────────┤│ 三四 │電鑽頭 │十支 │M○○ │已領回 │├───┼───────┼─────┼───────┼─────────┤│ 三五 │電鑽頭 │一支 │D○○ │已領回 │├───┼───────┼─────┼───────┼─────────┤│ 三六 │手提式水泥攪拌│二台 │己○○ │已領回 ││ │器 │ │ │ │├───┼───────┼─────┼───────┼─────────┤│ 三七 │喜得釘工具 │一支 │麒發建設有公司│已領回 │├───┼───────┼─────┼───────┼─────────┤│ 三八 │電子切割機 │一台 │A○○ │國際牌,已領回 │├───┼───────┼─────┼───────┼─────────┤│ 三九 │車牙機 │一台 │A○○ │已領回 │├───┼───────┼─────┼───────┼─────────┤│ 四0 │電鑽 │二支 │F○○ │已領回 │├───┼───────┼─────┼───────┼─────────┤│ 四一 │鋼筋剪 │一支 │F○○ │已領回 │├───┼───────┼─────┼───────┼─────────┤│ 四二 │直流電鑽 │二支 │巳○○ │已領回 │├───┼───────┼─────┼───────┼─────────┤│ 四三 │氣動螺絲起子 │一支 │巳○○ │已領回 │├───┼───────┼─────┼───────┼─────────┤│ 四四 │電線壓接鉗 │一組 │丙○○ │台震牌,已領回 │├───┼───────┼─────┼───────┼─────────┤│ 四五 │電腦秤 │一台 │L○○ │金獅牌,已領回 │├───┼───────┼─────┼───────┼─────────┤│ 四六 │襪子 │一批 │戌○○ │已領回 │├───┼───────┼─────┼───────┼─────────┤│ 四七 │傳真機 │一台 │子○○ │三洋牌,黑色,已領││ │ │ │ │回 │├───┼───────┼─────┼───────┼─────────┤│ 四八 │高壓噴漆機 │一台 │a○○ │已領回 │├───┼───────┼─────┼───────┼─────────┤│ 四九 │引擎式兩輪割草│一台 │方耀鈿 │Industrial Plus牌 ││ │機 │ │ │已領回 │├───┼───────┼─────┼───────┼─────────┤│ 五0 │空氣打釘機 │一台 │N○○ │Airy牌,已領回 │├───┼───────┼─────┼───────┼─────────┤│ 五一 │日光燈 │五十八支 │寅○○ │旭光牌,已領回 │├───┼───────┼─────┼───────┼─────────┤│ 五二 │鑽尾 │五支 │蕭文宗 │大支三支、小支二支││ │ │ │ │(鑽孔用),已領回│├───┼───────┼─────┼───────┼─────────┤│ 五三 │電動鑽尾 │二支 │蕭文宗 │打地用,已領回 │├───┼───────┼─────┼───────┼─────────┤│ 五四 │伸縮接頭 │一支 │蕭文宗 │已領回 │├───┼───────┼─────┼───────┼─────────┤│ 五五 │抽水機 │一台 │蕭文宗 │本田牌,已領回 │├───┼───────┼─────┼───────┼─────────┤│ 五六 │釘槍 │一支 │甲○○ │Minico牌,已領回 │├───┼───────┼─────┼───────┼─────────┤│ 五七 │固定鉗 │一個 │甲○○ │已領回 │├───┼───────┼─────┼───────┼─────────┤│ 五八 │切管機 │一個 │卯○○ │已領回 │├───┼───────┼─────┼───────┼─────────┤│ 五九 │大衣 │九件 │丑○○ │已領回 │├───┼───────┼─────┼───────┼─────────┤│ 六0 │砂輪機 │一台│宇○○ │已領回 │├───┼───────┼─────┼───────┼─────────┤│ 六一 │電焊機 │一台 │c○○ │已領回 │├───┼───────┼─────┼───────┼─────────┤│ 六二 │腳踏車 │二輛 │未○○ │已領回 │├───┼───────┼─────┼───────┼─────────┤│ 六三 │電動鎚 │一支 │g○○ │已領回 │├───┼───────┼─────┼───────┼─────────┤│ 六四 │電焊機 │一台 │酉○○ │已領回 │├───┼───────┼─────┼───────┼─────────┤│ 六五 │發電機 │一台 │酉○○ │已領回 │├───┼───────┼─────┼───────┼─────────┤│ 六六 │電鑽 │一台 │酉○○ │已領回 │├───┼───────┼─────┼───────┼─────────┤│ 六七 │拋棄型個人三合│八箱 │壬○○ │每箱一百二十五組,││ │一牙齒專用工具│ │ │每組均印有美莉達有││ │ │ │ │限公司出品 │├───┼───────┼─────┼───────┼─────────┤│ 六八 │車牙工具組 │一組 │O○○ │Hss牌,已領回 │├───┼───────┼─────┼───────┼─────────┤│ 六九 │抽水機 │一部 │Z○○ │光陽牌,已領回 │├───┼───────┼─────┼───────┼─────────┤│ 七0 │童裝 │二六八件 │I○○ │已領回 │├───┼───────┼─────┼───────┼─────────┤│ 七一 │襪子 │一0九雙 │I○○ │已領回 │├───┼───────┼─────┼───────┼─────────┤│ 七二 │割草機 │一台 │地○○ │Victa牌,已領回 │├───┼───────┼─────┼───────┼─────────┤│ 七三 │電子秤 │一台 │戊○○ │宇權牌,已領回 │├───┼───────┼─────┼───────┼─────────┤│ 七四 │自動空壓機 │一台 │f○○ │Sanyan牌,已領回 │├───┼───────┼─────┼───────┼─────────┤│ 七五 │切割機 │一台 │玄○○ │Sanyan牌,已領回 │├───┼───────┼─────┼───────┼─────────┤│ 七六 │高爾夫球桿 │九支 │黃○○ │已領回 │├───┼───────┼─────┼───────┼─────────┤│ 七七 │高爾夫球袋 │一只 │黃○○ │已領回 │├───┼───────┼─────┼───────┼─────────┤│ 七八 │板手 │五八四支 │來加得股份有限│已領回,其中10X12││ │ │ │公司 │m/m有二0八支、14X││ │ │ │ │17m/m有二三二支、1││ │ │ │ │7X19m/m有一四四支│├───┼───────┼─────┼───────┼─────────┤│ 七九 │電動鑿子 │一台 │辛○○ │馬利達牌,已領回 │├───┼───────┼─────┼───────┼─────────┤│ 八0 │水泥攪拌器 │一台 │S○○ │Keyang牌,已領回 │├───┼───────┼─────┼───────┼─────────┤│ 八一 │手提平面砂輪機│一台 │S○○ │Bosch牌,已領回 │├───┼───────┼─────┼───────┼─────────┤│ 八二 │玻璃吸盤 │一只 │癸○○ │已領回 │├───┼───────┼─────┼───────┼─────────┤│ 八三 │增壓器 │一台 │E○○ │已領回 │├───┼───────┼─────┼───────┼─────────┤│ 八四 │軟式延長線 │一條 │E○○ │已領回 │├───┼───────┼─────┼───────┼─────────┤│ 八五 │砂輪機 │一台 │E○○ │已領回 │├───┼───────┼─────┼───────┼─────────┤│ 八六 │錏焊機 │一台 │X○○ │明益牌,已領回 │├───┼───────┼─────┼───────┼─────────┤│ 八七 │電鑽 │一支 │X○○ │已領回 │├───┼───────┼─────┼───────┼─────────┤│ 八八 │磁磚切割機 │一台 │X○○ │已領回 │├───┼───────┼─────┼───────┼─────────┤│ 八九 │鋸片 │八片 │X○○ │已領回 │├───┼───────┼─────┼───────┼─────────┤│ 九0 │千斤頂 │一台 │X○○ │已領回 │├───┼───────┼─────┼───────┼─────────┤│ 九一 │電鋸 │一台 │Y○○ │三羊牌,已領回 │├───┼───────┼─────┼───────┼─────────┤│ 九二 │打卡鐘 │一台 │Y○○ │精工牌,已領回 │├───┼───────┼─────┼───────┼─────────┤│ 九三 │水泥攪拌機 │一台 │b○○ │已領回 │├───┼───────┼─────┼───────┼─────────┤│ 九四 │發電機 │一台 │V○○ │已領回 │├───┼───────┼─────┼───────┼─────────┤│ 九五 │小型吊車 │一台 │V○○ │已領回 │├───┼───────┼─────┼───────┼─────────┤│ 九六 │空壓機 │一台 │午○○ │勤益牌,已領回 │├───┼───────┼─────┼───────┼─────────┤│ 九七 │傳真機 │一台 │午○○ │三陽牌,已領回 │├───┼───────┼─────┼───────┼─────────┤│ 九八 │電鋸│一台 │午○○ │三羊牌,已領回 │├───┼───────┼─────┼───────┼─────────┤│ 九九 │司若克撞球組 │五組 │d○○ │每組二十二粒裝,已││ │ │ │ │領回 │├───┼───────┼─────┼───────┼─────────┤│一00│撞球桿 │十八組 │d○○ │已領回 │├───┼───────┼─────┼───────┼─────────┤│一0一│套筒 │一箱 │精密工業股份有│元彪牌,已領回 ││ │ │ │限公司 │ │├───┼───────┼─────┼───────┼─────────┤│一0二│牛油槍 │八支 │精密工業股份有│元彪牌,已領回 ││ │ │ │限公司 │ │├───┼───────┼─────┼───────┼─────────┤│一0三│空氣電鑽 │一五0支 │精密工業股份有│元彪牌,已領回 ││ │ │ │限公司 │ │├───┼───────┼─────┼───────┼─────────┤│一0四│氣動板手 │三00支 │精密工業股份有│元彪牌(四分),已││ │ │ │限公司 │領回 │├───┼───────┼─────┼───────┼─────────┤│一0五│氣動板手 │八支 │精密工業股份有│元彪牌(六分),已││ │ │ │限公司 │領回 │├───┼───────┼─────┼───────┼─────────┤│一0六│老虎鉗 │四十七支 │志乾工業股份有│已領回 ││ │ │ │限公司 │ │├───┼───────┼─────┼───────┼─────────┤│一0七│5/8JT3夾具 │二00個 │志乾工業股份有│已領回 ││ │ │ │限公司 │ │├───┼───────┼─────┼───────┼─────────┤│一0八│砂輪機 │一三七支 │志乾工業股份有│已領回 ││ │ │ │限公司 │ │├───┼───────┼─────┼───────┼─────────┤│一0九│鋼筋切斷機 │一台 │賢榮工業社負責│已領回 ││ │ │ │人 │ │├───┼───────┼─────┼───────┼─────────┤│一一0│鋼筋彎曲機 │一台 │賢榮工業社負責│已領回 ││ │ │ │人 │ │├───┼───────┼─────┼───────┼─────────┤│一一一│延長線 │一捲 │賢榮工業社負責│已領回 ││ │ │ │人 │ │├───┼───────┼─────┼───────┼─────────┤│一一二│鑽孔機座 │一台 │G○○ │已領回 │├───┼───────┼─────┼───────┼─────────┤│一一三│發電機 │一台 │J○○ │Honda牌,已領回 │├───┼───────┼─────┼───────┼─────────┤│一一四│電子秤 │一台 │亥○○ │元寶牌,已領回 │└───┴───────┴─────┴───────┴─────────┘┌───────────────────────────────────┐│附表二: │├────┬────────┬─────┬────┬──────────┤│ 編 號 │物 品 名 稱 │數 量│被 害 人│備 註│├────┼────────┼─────┼────┼──────────┤│ 一 │電鑽 │二支 │徐錦州 │百工牌、日立牌各一支││ │ │ │ │,已領回 │├────┼────────┼─────┼────┼──────────┤│ 二 │砂輪機 │二台 │徐錦州 │Black牌、Bosch牌各一││ │ │ │ │台,已領回 │├────┼────────┼─────┼────┼──────────┤│ 三 │電鑽 │二支 │潘彩龍 │已領回 │├────┼────────┼─────┼────┼──────────┤│ 四 │直式砂輪機 │二台 │潘彩龍 │已領回 │├────┼────────┼─────┼────┼──────────┤│ 五 │小型電鑽 │一支 │潘彩龍 │已領回 │├────┼────────┼─────┼────┼──────────┤│ 六 │砂輪切片機 │一台 │潘彩龍 │已領回 │├────┼────────┼─────┼────┼──────────┤│ 七 │鎖鐵管器 │一支 │陳英雄 │已領回 │├────┼────────┼─────┼────┼──────────┤│ 八 │鎖頭 │二支 │陳英雄 │已領回 │├────┼────────┼─────┼────┼──────────┤│ 九 │壓接 │一支 │陳英雄 │已領回 │├────┼────────┼─────┼────┼──────────┤│ 一0 │冷氣機 │一台 │洪玉華 │已領回 │├────┼────────┼─────┼────┼──────────┤│ 一一 │電子磅秤 │一台 │洪玉華 │已領回 │├────┼────────┼─────┼────┼──────────┤│ 一二 │測電歐姆計 │一台 │陳天來 │已領回 │├────┼────────┼─────┼────┼──────────┤│ 一三 │切斷機 │一台 │洪啟聰 │已領回 │├────┼────────┼─────┼────┼──────────┤│ 一四 │電鑽 │一台 │洪啟聰 │已領回 │├────┼────────┼─────┼────┼──────────┤│ 一五 │切斷機 │一台 │黃順福 │已領回 │├────┼────────┼─────┼────┼──────────┤│ 一六 │平面機 │一台 │黃順福 │已領回 │├────┼────────┼─────┼────┼──────────┤│ 一七 │噴漆機 │一台 │黃順福 │已領回 │├────┼────────┼─────┼────┼──────────┤│ 一八 │電動鑽 │一台 │黃順福 │已領回 │├────┼────────┼─────┼────┼──────────┤│ 一九 │腳踏車 │一輛 │陳添財 │已領回 │├────┼────────┼─────┼────┼──────────┤│ 二0 │光陽牌發電機 │一台 │張進春 │已領回 │├────┼────────┼─────┼────┼──────────┤│ 二一 │電鑽 │一台 │黃勝銓 │已領回 │├────┼────────┼─────┼────┼──────────┤│ 二二 │光陽牌發電機 │一台 │藍一貴 │已領回 │├────┼────────┼─────┼────┼──────────┤│ 二三 │空氣壓縮機 │一台 │藍一貴 │已領回 │├────┼────────┼─────┼────┼──────────┤│ 二四 │大花瓶 │六支 │林淑喜 │已領回 │├────┼────────┼─────┼────┼──────────┤│ 二五 │人造花 │四盒 │林淑喜 │已領回 │├────┼────────┼─────┼────┼──────────┤│ 二六 │沉木 │一百公斤 │林淑喜 │已領回 │├────┼────────┼─────┼────┼──────────┤│ 二七 │磨石機 │一台 │Z○○ │已領回 │├────┼────────┼─────┼────┼──────────┤│ 二八 │發電機 │一台 │Z○○ │已領回 │├────┼────────┼─────┼────┼──────────┤│ 二九 │電鑽 │一台 │Z○○ │已領回 │├────┼────────┼─────┼────┼──────────┤│ 三0 │釘槍 │四支 │陳木寅 │已領回 │├────┼────────┼─────┼────┼──────────┤│ 三一 │腳踏車 │一輛 │陳木寅 │已領回 │├────┼────────┼─────┼────┼──────────┤│ 三二 │磨石機 │一台 │陳木寅 │已領回 │├────┼────────┼─────┼────┼──────────┤│ 三三 │彎角器 │一台 │陳木寅 │已領回 │├────┼────────┼─────┼────┼──────────┤│ 三四 │鋼釘槍 │一台 │陳木寅 │已領回 │├────┼────────┼─────┼────┼──────────┤│ 三五 │打氣壓縮機 │一台 │陳木寅 │已領回 │├────┼────────┼─────┼────┼──────────┤│ 三六 │板手工具 │一批 │文富貴 │已領回 │├────┼────────┼─────┼────┼──────────┤│ 三七 │小型吊車 │一台 │文富貴 │已領回 │├────┼────────┼─────┼────┼──────────┤│ 三八 │電鑽 │一台 │文富貴 │已領回 │├────┼────────┼─────┼────┼──────────┤│ 三九 │砂輪機 │三台 │文富貴 │已領回 │├────┼────────┼─────┼────┼──────────┤│ 四0 │切割機 │一台 │文富貴 │已領回 │├────┼────────┼─────┼────┼──────────┤│ 四一 │空氣壓縮機 │一台 │文富貴 │已領回 │├────┼────────┼─────┼────┼──────────┤│四二 │電焊機 │三台 │文富貴 │已領回 │├────┼────────┼─────┼────┼──────────┤│ 四三 │發電機 │一台 │文富貴 │已領回 │├────┼────────┼─────┼────┼──────────┤│ 四四 │洗車機 │一台 │文富貴 │已領回 │├────┼────────┼─────┼────┼──────────┤│ 四五 │牛油 │二箱 │文富貴 │已領回 │├────┼────────┼─────┼────┼──────────┤│ 四六 │打釘槍 │一支 │陳信興 │已領回 │├────┼────────┼─────┼────┼──────────┤│ 四七 │磨砂機 │三台 │楊金聰 │已領回 │├────┼────────┼─────┼────┼──────────┤│ 四八 │切割機 │一台 │楊金聰 │已領回 │├────┼────────┼─────┼────┼──────────┤│ 四九 │電鑽 │一台 │鄭永信 │已領回 │├────┼────────┼─────┼────┼──────────┤│ 五0 │電鑽 │一台 │張月女 │已領回 │├────┼────────┼─────┼────┼──────────┤│ 五一 │電鑽 │二台 │林龍佑 │已領回 │├────┼────────┼─────┼────┼──────────┤│ 五二 │空氣壓縮機 │一台 │傳景珍 │已領回 │├────┼────────┼─────┼────┼──────────┤│ 五三 │電鑽 │四台 │傳景珍 │已領回 │├────┼────────┼─────┼────┼──────────┤│ 五四 │發電機 │一台 │吳照坤 │已領回 │├────┼────────┼─────┼────┼──────────┤│ 五五 │發電機 │一台 │程泳義 │已領回 │├────┼────────┼─────┼────┼──────────┤│ 五六 │電鑽 │一台 │吳忠義 │已領回 │├────┼────────┼─────┼────┼──────────┤│ 五七 │發電機 │一台 │許振聰 │已領回 │├────┼────────┼─────┼────┼──────────┤│ 五八 │電鑽 │一台 │許振聰 │已領回 │├────┼────────┼─────┼────┼──────────┤│ 五九 │電動鑽 │一台 │許振聰 │已領回 │├────┼────────┼─────┼────┼──────────┤│ 六0 │切割機 │一台 │曹永龍 │已領回 │├────┼────────┼─────┼────┼──────────┤│ 六一 │起子 │一支 │曹永龍 │已領回 │├────┼────────┼─────┼────┼──────────┤│ 六二 │電鑽 │一台 │陸志宏 │已領回 │├────┼────────┼─────┼────┼──────────┤│ 六三 │切割機 │一台 │陸志宏 │已領回 │├────┼────────┼─────┼────┼──────────┤│ 六四 │打釘機 │一台 │陳俊魁 │已領回 │├────┼────────┼─────┼────┼──────────┤│ 六五 │冷氣壓力錶 │一台 │陳俊魁 │已領回 │├────┼────────┼─────┼────┼──────────┤│ 六六 │發電機 │一台 │林明呂 │已領回 │├────┼────────┼─────┼────┼──────────┤│ 六七 │壓縮機 │一台 │林明呂 │已領回 │├────┼────────┼─────┼────┼──────────┤│ 六八 │釘槍 │一台 │林明呂 │已領回 │├────┼────────┼─────┼────┼──────────┤│ 六九 │電鑽 │一台 │林明呂 │已領回 │├────┼────────┼─────┼────┼──────────┤│ 七0 │電鋸 │一台 │林明呂 │已領回 │├────┼────────┼─────┼────┼──────────┤│ 七一 │磨石機 │一台 │林明呂 │已領回 │├────┼────────┼─────┼────┼──────────┤│ 七二 │電鑽機 │一台 │林明呂 │已領回 │├────┼────────┼─────┼────┼──────────┤│ 七三 │吊車 │一台 │林榮修 │已領回 │├────┼────────┼─────┼────┼──────────┤│ 七四 │電鑽 │一台 │林榮修 │已領回 │├────┼────────┼─────┼────┼──────────┤│ 七五 │平面砂輪機 │一台 │吳昭喜 │已領回 │├────┼────────┼─────┼────┼──────────┤│ 七六 │砂輪機 │一台 │朱秀龍 │已領回 │├────┼────────┼─────┼────┼──────────┤│ 七七 │電焊發電機 │一台 │洪曾森 │已領回 │├────┼────────┼─────┼────┼──────────┤│ 七八 │愛地雅地板 │五十五箱 │潘源豐 │已領回 │├────┼────────┼─────┼────┼──────────┤│ 七九 │發電機 │二台 │簡光耀 │已領回 │├────┼────────┼─────┼────┼──────────┤│ 八0 │打釘槍 │一支 │巳○○ │已領回 │├────┼────────┼─────┼────┼──────────┤│ 八一 │修邊機(電鋸) │一台 │程文藝 │已領回 │├────┼────────┼─────┼────┼──────────┤│ 八二 │打釘槍 │一台 │程文藝 │已領回 │├────┼────────┼─────┼────┼──────────┤│ 八三 │電鑽 │一台 │賴冠志 │已領回 │├────┼────────┼─────┼────┼──────────┤│ 八四 │切割機(電鋸) │一台 │賴冠志 │已領回 │├────┼────────┼─────┼────┼──────────┤│ 八五 │工具箱 │一盒 │賴冠志 │已領回 │├────┼────────┼─────┼────┼──────────┤│ 八六 │手提電鑽 │三台 │江濱承 │已領回 │├────┼────────┼─────┼────┼──────────┤│ 八七 │音響 │一台 │張淑敏 │已領回 │├────┼────────┼─────┼────┼──────────┤│ 八八 │砂輪機 │一台 │張正和 │已領回 │├────┼────────┼─────┼────┼──────────┤│ 八九 │電鑽│一台 │陳國雄 │已領回 │├────┼────────┼─────┼────┼──────────┤│ 九0 │砂輪機 │一台 │陳國雄 │已領回 │├────┼────────┼─────┼────┼──────────┤│ 九一 │火石機 │二台 │陳國雄 │已領回 │├────┼────────┼─────┼────┼──────────┤│ 九二 │發電機 │二台 │葉富琦 │已領回 │├────┼────────┼─────┼────┼──────────┤│ 九三 │登山腳踏車 │四輛 │葉富琦 │已領回 │├────┼────────┼─────┼────┼──────────┤│ 九四 │抽水馬達 │三台 │葉富琦 │已領回 │├────┼────────┼─────┼────┼──────────┤│ 九五 │女用衣服 │九包 │葉瑞穎 │已領回 │├────┼────────┼─────┼────┼──────────┤│ 九六 │氬焊機 │一台 │李安盛 │已領回 │├────┼────────┼─────┼────┼──────────┤│ 九七 │發電機 │一台 │陳炯森 │已領回 │├────┼────────┼─────┼────┼──────────┤│ 九八 │空氣壓縮機 │一台 │陳炯森 │已領回 │├────┼────────┼─────┼────┼──────────┤│ 九九 │電鑽 │一支 │黃振昌 │已領回 │├────┼────────┼─────┼────┼──────────┤│ 一00 │模特兒衣架 │十五個 │胡秀幸 │已領回 │├────┼────────┼─────┼────┼──────────┤│ 一0一 │掛衣服鐵架 │一捆 │胡秀幸 │已領回 │├────┼────────┼─────┼────┼──────────┤│ 一0二 │標價機 │一台 │胡秀幸 │已領回 │├────┼────────┼─────┼────┼──────────┤│ 一0三 │電鑽 │二支 │張福春 │已領回 │├────┼────────┼─────┼────┼──────────┤│ 一0四 │氬氣(發電)機 │二台 │林 龍 │已領回 │├────┼────────┼─────┼────┼──────────┤│ 一0五 │電鑽 │四台 │林 龍 │已領回 │├────┼────────┼─────┼────┼──────────┤│ 一0六 │電鋸 │二台 │林 龍 │已領回 │├────┼────────┼─────┼────┼──────────┤│ 一0七 │平面磨砂機 │二台 │林 龍 │已領回 │├────┼────────┼─────┼────┼──────────┤│ 一0八 │發電機 │一台 │李惠榆 │已領回 │├────┼────────┼─────┼────┼──────────┤│ 一0九 │籬笆剪 │二十七箱 │陳朝琮 │每箱十支、已領回 │├────┼────────┼─────┼────┼──────────┤│ 一一0 │腳踏車 │二輛 │劉 燕 │已領回 │├────┼────────┼─────┼────┼──────────┤│ 一一一 │音響 │一組 │廖禹銘 │已領回 │├────┼────────┼─────┼────┼──────────┤│ 一一二 │錄音帶 │一批 │廖禹銘 │已領回 │├────┼────────┼─────┼────┼──────────┤│ 一一三 │滑鼠 │一箱 │文富貴 │已領回 │├────┼────────┼─────┼────┼──────────┤│ 一一四 │傳真機 │一台 │文富貴 │已領回 │├────┼────────┼─────┼────┼──────────┤│ 一一五 │電源線 │二十條 │文富貴 │已領回 │├────┼────────┼─────┼────┼──────────┤│ 一一六 │切割片 │八片 │文富貴 │已領回 │├────┼────────┼─────┼────┼──────────┤│ 一一七 │高爾夫球具 │一組 │王永銘 │已領回 │├────┼────────┼─────┼────┼──────────┤│ 一一八 │送貨單及客戶資料│一疊 │森鳴實業│已領回 ││ │ │ │有限公司│ │├────┼────────┼─────┼────┼──────────┤│ 一一九 │毛巾 │八十六條 │森鳴實業│已領回 ││ │ │ │有限公司│ │├────┼────────┼─────┼────┼──────────┤│ 一二0 │電鑽 │三台 │陳玄旻 │已領回 │├────┼────────┼─────┼────┼──────────┤│ 一二一 │抹平機 │一台 │陳玄旻 │已領回 │├────┼────────┼─────┼────┼──────────┤│ 一二二 │洋裝(女用) │十七件 │唐佩芸 │已領回 │├────┼────────┼─────┼────┼──────────┤│ 一二三 │上衣(女用) │十二件 │唐佩芸 │已領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