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一四七五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乙○○ 甲○○丙○○丁○○右列被告等因違反農會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十二 月 十九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 官 簡 賢 坤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十二 月 十九 日裁判案由:違反農會法裁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01-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