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7年度易字第3241號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己○○
乙○○共 同選任辯護人 李慶松律師上列被告等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6年度偵字第2654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己○○、乙○○共同竊盜;己○○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減為有期徒刑玖月;乙○○處有期徒刑壹年,減為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叁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
一、乙○○係東湧營造有限公司(下稱東湧公司)之負責人,己○○(原名蔡文忠,綽號老六,於民國93年10月15日更改姓名為己○○)則係東湧公司之股東,亦係東湧公司指派至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下稱第三河川局)洽談相關工務行政事宜之代表人員。甲○○則係寶仁土石開發有限公司之經理。緣東湧公司於93年5月6日,與第三河川局訂立「中央管排水雜草及淤泥清除維護工程」(下稱系爭工程)契約,由東湧公司承攬施作第三河川局轄區(含港尾子溪排水路)中央管排水設施內之雜草及淤泥清除工程,並由東湧公司於93年6月1日呈報戊○○為系爭工程之工地負責人。系爭工程於93年5月15日開工,於同年7月2日因敏督利颱風來襲,致部分東湧公司已完成清淤之河段北屯支線、旱溪排水路、同安厝坑排水路、港尾子溪排水路(完工河段為3K+930至1K+236)等排水路段再度淤積,東湧公司為就再度淤積部分進場施工,分別以93年7月9日東湧字第93070901號函及93年7月14日東湧字第93071401號函請求第三河川局同意再次進場進行清淤工程並於93年7月20日以東湧字第93072001號函通知第三河川局表示系爭工程業已全部完成雜草淤泥清除工程,請派員驗收等語(依約東湧公司仍須按第三河川局指示辦理環境整潔維護之93年11月30日止)。惟就東湧公司上開所提天然災害之影響,經第三河川局以93年8月4日水三管字第09302009580號函復東湧公司略稱:「.. 二、依據本案工程契約書內之施工補充說明書第3絛規定,略為:『... 開工後2個月全部清除完成... 』,請貴公司儘速派員趕工,並於期限內完成,如遇有工期核計事宜,將依本案工程契約書第35絛規定辦理(按即核算展延工期)。三、有關敏督利颱風造成已完工之區域再次嚴重淤積事宜,本局將依據工程契約書第4章災害處理條款第28絛之規定辦理。... 」等語,而東湧公司嗣以因現正值汛期,又之前再次受艾利風災影響已有多條維護管理之河段淤積嚴重等由,以93年9月3日東湧字第93
09 0303號函要求第三河川局儘速辦理追加項目(按即指追加增作)以利工進,並由戊○○、己○○以日薪新臺幣(下同)2,000元僱用之挖土車司機邱樹森,乙○○以日薪2,000元雇用之挖土車司機陳進興、負責清理污泥之徐秋墾及負責掃路邊且薪資不明之張丙申等相關工程人員,進入港尾子溪排水路光明橋至長富橋段(下稱系爭排水設施範圍,即2K+025),以挖土機、堆土機等機具進行清淤工程,並將清出之大量土石堆置於河道兩旁後,自93年9月27日起,每日由己○○指示甲○○雇請2臺砂石車及司機(車號及司機姓名均詳如附表二所示),將所清出之砂石、淤泥外運。期間,於93年9月29日,因有人向第三河川局駐衛隊長王文德檢舉系爭排水設施範圍內有人盜採砂石,經王文德於93年9月30日指示駐衛警察吳明杰、林永祥巡查後發現確有人將清淤工程產生之土石外運之情形,遂拍照存證後,隨即於當日製作巡防日誌呈報予第三河川局,第三河川局承辦系爭工程之工程員庚○○據報後,先與正工程司兼管理課課長丙○○及局長會商,經局長指示於93年10月1日下午命令停工,庚○○即於當日下午2時30分許,由庚○○先以電話通知東湧公司之工地主任戊○○停工後,再於同日下午3時30分許,通知己○○至第三河川局,由丙○○、庚○○與己○○一同會商並告知因系爭工程所清理之土石係有價砂石,不得外運,要另外辦理土石標售,要求東湧公司立即停工等語,會後並由吳明杰搭載庚○○、己○○等人至港尾子溪現場勘查停工情形。詎己○○、乙○○、戊○○、甲○○明知上開地點之土石業經第三河川局認定為有價砂石,不得外運,竟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為將上開清淤工程所清出之有價砂石外運牟利,於93年10月2日上午某時許,先由己○○指示甲○○雇請如附表一所示之不知情由林信明、張樹枝及其他真實姓名年籍均不詳之人擔任司機所駕駛如附表一所示之8臺砂石車(車號均詳如附表一所示),再由乙○○指示戊○○及不知情之邱樹森、陳進興、徐秋墾、張丙申等人,操作機具將上開地點之土石搬運、裝載於如附表一所示之8臺砂石車上後,陸續將上開有價砂石(合計共58車次,載運量共679立方米)載運至位於臺中市○○區○○路4段麗水巷1之5號之寶仁公司所屬之砂石場內,嗣經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河川駐衛隊長王文德發現後,迅速報請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簡文鎮指揮臺中市警察局刑警隊經濟組於93年10月2日17時許自港尾子溪現場跟監如附表一編號2、3之裝載有上開有價砂石之砂石車至寶仁公司,發現上開砂石於進場後隨即送往打料,而當場予以查獲。
二、案經臺中市警察局報請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轉令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壹、程序部分:㈠按被告以外之人(包括證人、鑑定人、告訴人、被害人及共
同被告等)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至之4等4條之規定,而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同法第159條之5定有明文。立法意旨在於傳聞證據未經當事人之反對詰問予以核實,原則上先予排除。惟若當事人已放棄反對詰問權,於審判程式中表明同意該等傳聞證據可作為證據;或於言詞辯論終結前未聲明異議,基於尊重當事人對傳聞證據之處分權,及證據資料愈豐富,愈有助於真實發見之理念,且強化言詞辯論主義,使訴訟程式得以順暢進行,上開傳聞證據亦均具有證據能力。另按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第2項所定:「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第159條第1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乃係基於證據資料愈豐富,愈有助於真實發現之理念,酌採當事人進行主義之證據處分權原則,並強化言詞辯論主義,透過當事人等到庭所為之法庭法動,在使訴訟程式順暢進行之要求下,承認傳聞證據於一定條件內,得具證據適格。此種「擬制同意」,因與同條第一項之明示同意有別,實務上常見當事人等係以「無異議」或「沒有意見」表示之,斯時倘該證據資料之性質,已經辯護人閱卷而知悉,或自起訴書、原審判決書之記載而了解,或偵、審中經檢察官、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告知,或被告逕為認罪答辯或有類似之作為、情況,即可認該相關人員於調查證據之時,知情而合於擬制同意之要件(最高法院96年度臺上字第4174號判決要旨可資參照)。㈡又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陳述,除顯有不可
信之情況者外,得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第2項定有明文。偵查中對被告以外之人(包括證人、鑑定人、告訴人、被害人及共同被告等)所為之偵查筆錄,或被告以外之人向檢察官所提之書面陳述,性質上均屬傳聞證據。惟現階段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代表國家偵查犯罪、實施公訴,依法其有訊問被告、證人及鑑定人之權,證人、鑑定人且須具結,而實務運作時,檢察官偵查中向被告以外之人所取得之陳述,原則上均能遵守法律規定,不致違法取供,其可信度極高,故被告以外之人前於偵查中已具結而為證述,除反對該項供述得具有證據能力之一方,已釋明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不宜以該證人未能於審判中接受他造之反對詰問為由,即遽指該證人於偵查中之陳述不具證據能力。再按92年9月1日施行之刑事訴訟法,已酌採英美法系之傳聞法則,於第
159 條第1項明定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作為證據,用以保障被告之反對詰問權。而本法所規定傳聞法則之例外,其中就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因檢察官代表國家偵查犯罪時,原則上當能遵守法定程序,且被告以外之人如有具結能力,仍應依法具結,以擔保其係據實陳述,故於第159條之1第2項明定「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外」,得為證據;又被告以外之人於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中所為之陳述,基於實體發現真實之訴訟目的,依第159條之2規定,如與審判中之陳述不符時,經比較結果,其先前之陳述,相對「具有較可信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犯罪事實存否所「必要」者,或於審判中有第159條之3所列死亡等原因而無法或拒絕陳述之各款情形之一,經證明其調查中所為陳述絕對「具有可信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犯罪事實之存否所「必要」者,亦例外地賦與證據能力。是所謂「顯有不可信性」、「相對特別可信性」與「絕對特別可信性」,係指陳述是否出於供述者之真意、有無違法取供情事之信用性而言,故應就偵查或調查筆錄製作之原因、過程及其功能等加以觀察其信用性,據以判斷該傳聞證據是否有顯不可信或有特別可信之情況而例外具有證據能力,並非對其陳述內容之證明力如何加以論斷,二者之層次有別,不容混淆(最高法院94年度臺上字第629號裁判要旨可資參照)。
㈢再按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4第1款固規定:除顯有不可信之
情況外,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亦得為證據。賦予公文書具有證據適格之能力,作為傳聞證據之除外規定,但其前提要件定為「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尚加有「紀錄」、「證明」之條件限制,亦即須該公文書係得作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所涉犯罪事實嚴格證明之紀錄或證明者,始克當之,倘不具此條件,即無證據適格可言。又同條第3款所定之「其他於可信之特別情況下所製作之文書」,則係指與上揭公文書及同條第二款之業務文書具有同類特徵,且就該文書製作之原因、過程、內容、功能等加以判斷,在客觀上認為具有特別可信性,適於作為證明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所涉犯罪事實存否及其內容之文書而言。如不具此特性,亦無證據適格可言(94年度臺上字第3391號裁判要旨可資參照)。另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4第2款所稱從事業務之人於業務上或通常業務過程所須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因係於通常業務過程不間斷、有規律而準確之記載,且大部分紀錄係完成於業務終了前後,無預見日後可能會被提供作為證據之偽造動機,其虛偽之可能性小,除非該等紀錄文書或證明文書有顯然不可信之情況,否則有承認其為證據之必要(最高法院95年度臺上字第5026號裁判要旨可資依循)。
㈣而查:
⑴本件被告2人、選任辯護人僅對證人庚○○、王文德、林永
祥、吳明杰、丙○○等於本院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主張無證據能力而已,有本院準備程序筆錄、被告2人及選任辯護人於97年9月9日所提之刑事答辯暨調查證據狀(一)在卷可資比對。是就本院就後述實體部分所引其餘證人證述及書證內容,本件公訴人、被告2人及選任辯護人於本院審理中均不爭執證據能力,猶未對之釋明有何顯不可信之情況,且本院審酌其等之內容亦適宜為本案證據,依前開㈠、㈡、㈢之說明,就後述實體部分所引證人庚○○、王文德、林永祥、吳明杰、丙○○等於本院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等其餘證人證述及書證內容自具有證據能力。
⑵又按詰問權係指訴訟上當事人有在審判庭輪流盤問證人,以
求發現真實,辨明供述證據真偽之權利,其於現行刑事訴訟制度之設計,以刑事訴訟法第166條以下規定之交互詰問為實踐,屬於人證調查證據程序之一環;與證據能力係指符合法律所規定之證據適格,而得成為證明犯罪事實存在與否之證據適格,性質上並非相同。偵查中檢察官為蒐集被告犯罪證據,訊問證人旨在確認被告嫌疑之有無及內容,與審判期日透過當事人之攻防,調查證人以認定事實之性質及目的有別。偵查中訊問證人,法無明文必須傳喚被告使之得以在場;刑事訴訟法第248條第1項前段雖規定「如被告在場者,被告得親自詰問」,事實上亦難期被告有於偵查中行使詰問權之機會。此項未經被告詰問之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第2項之規定,原則上屬於法律規定為有證據能力之傳聞證據,於例外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始否定其得為證據。是得為證據之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因其陳述未經被告詰問,應認屬於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非為無證據能力,而禁止證據之使用。此項詰問權之欠缺,非不得於審判中由被告行使以補正,而完足為經合法調查之證據。卷查,檢察官並無非法取供之情形,證人庚○○、王文德、林永祥、吳明杰、丙○○於偵查中復經檢察官諭令具結陳述,依上說明,本屬有證據能力之傳聞證據,雖未經被告2人及選任辯護人於偵查程序為詰問,但證人庚○○、丙○○業經被告2人、選任辯護人於本院審理中聲請傳喚到庭為證,並予公訴人、被告2人及選任辯護人對質、詰問之機會,有本院審理筆錄在卷可查,既已於本院審理中經補正詰問程序,而完足為合法調查之證據(最高法院96年度臺上字第4365號判決要旨可資參照);另證人王文德、林永祥、吳明杰則係經被告2人、選任辯護人於本院審理中先經聲請傳喚,嗣更易聲明放棄傳喚,亦即不再請求對證人王文德、林永祥、吳明杰予以對質、詰問,亦有本院準備程序筆錄在卷可按;且本院審酌證人王文德、林永祥、吳明杰上開於偵訊中之證述內容,及其等於公務上所製作之簽呈、公務電話紀錄、巡防日誌等公文書等內容,較無人情施壓或干擾,亦無不當取供或違法取得之情形,復為本院事實認定之重要依據,認為以之作為本案之證據亦屬適當,是上開證人庚○○、王文德、林永祥、吳明杰、丙○○於偵訊時之證述,連同其等本於公務所制作之簽呈、公務電話紀錄、巡防日誌等公文書,自具有證據能力。被告、選任辯護人以其等證述係屬審判外之陳述,而主張並無證據能力等語,尚屬誤會。
⑶至關於證人庚○○、王文德、林永祥、吳明杰、丙○○等於
警詢或調查站之陳述,因本院認其等於偵訊中或本院審理中之陳述,已足使本院得有確然之心證,復有其等嗣於偵訊或本院審理中之證述內容可資替代,爰不援引為本案實體認定之依據,是其等於警詢或調查站所為陳述之證據能力若何,並不影響本案實體之認定,爰不併予一一論敘。
貳、實體部分:
一、上開事實,訊據被告己○○於本院審理中除辯稱:其並未接到停工通知,其均係依約辦理清疏云云外,餘均坦承不諱。另訊據被告乙○○於本院審理中除辯稱:系爭工程都是由被告己○○在負責,其並不清楚,亦未參與云云外,亦均坦承不諱。
二、經查:㈠被告2人前述自白不諱部分,互核相符,並分別核與證人張
樹枝、林信明於調查站中之證述,證人張丙申、陳進興、徐秋墾、邱樹森於調查站及偵訊中所為之證述、證人王文德、林永祥、吳明杰於偵訊中所為之證述,及證人甲○○、戊○○於調查站、偵訊及本院審理中,證人庚○○、丙○○於偵訊及本院審理中,暨證人趙培善於本院審理中證述情節相符,並有東湧公司97年7月9日東湧字第93070901號函、93年7月14日東湧字第93071401號函、93年7月20日東湧字第93072001號函、93年8月23日東湧字第93082301號函、93年9月3日東湧字第93090303號函、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經辦第三類工程計畫概算書呈判單、工程契約書、處理計畫書、中央管排水雜草及淤泥清除維護工程施工補充說明書及附件、中央管排水雜草及淤泥清除維護工程已完成進度表、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工程計畫概算書、中央管排水雜草及淤泥清除維護工程變更設計及協商私有土地事宜等相關會議紀錄、中央管排水雜草及淤泥清除維護工程維護設置港尾子溪與筏子溪匯流口處跌水攻至匯流口清疏施作事宜、97年7月19日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工程查驗記錄、93年7月27日辦理「中央管排水雜草及淤泥清除維護工程」變更事宜會勘紀錄、93年8月4日查驗報告、93年8月4日水三管字第09302009580號函、93年9月30日河川巡防日誌及所附現場照片、93年10月1日電話紀錄表及附件照片、庚○○93年10月1日簽及所附港尾子溪現況照片、庚○○93年10月5日簽呈、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電話號碼00000000號、00000000號、00000000號之通聯記錄、寶仁營建剩餘土石資源堆置處理場運送憑證、93年10月4日履勘現場筆錄及現場照片、有關機具駛離現場報告書、刑案現場照片、跟監攝影CD1張、相片14張、證人甲○○所提出之砂石載運憑證等在卷可稽,堪信被告2人此部分自白應與事實相符,而可採信。
㈡被告2人雖分別以前詞置辯。然查:
⑴證人庚○○對於其於何時、地,以何方法通知戊○○及被告
己○○,及通知停工後會同被告己○○勘查港尾子溪現場之情節,於偵訊及本院審理中證述綦祥,其於偵訊時具結證稱:「(檢察官問:卷內的中央管水雜草及淤泥工程有何人承包)東湧營造公司,負責人是乙○○,戊○○是工地主任,蔡文忠是公司指派到我們局裡洽談工務的人員,蔡文忠會來找我談我的案子,因為那是我負責的工地,他只有要工務行政就會來找我洽談,工程內容只有雜草及淤泥的清除,不包括有價砂石的挖取,更不可能把有價砂石外運,因為契約上並沒有予許這種行為。」、「(檢察官問:93年9月30日情況?)93年9月30日王文德他們把當場砂石的照片呈給上級,93年10月1目下午2時許,局長指示光明橋段全面停工,我是依局長指示下午3時許打電話給戊○○要他們全面停工,我有做電話紀錄並有通聯記錄可證,同日下午4時許,林永祥與吳明杰載我與蔡文忠過去工地。」、「(檢察官問:為何戊○○說他只有接到趕工的命令?)這是他自己說的,我確定我有打給工地主任戊○○說停工,後來蔡文忠大約在下午3時30分時有來辦公室來做協商,我有錄影帶,但是錄影帶只看得到蔡文忠來辦公室協商,聽不到聲音。」、「(檢察官問:93年10月1日到現場勘查的情況?)現場大多數卵礫石,僅有少量的淤泥及廢棄物,我們上級丙○○在簽呈內有認定這些是有價砂石,既然現場已經勒令停工,如果那些有價砂石的話,他們就不能將砂石外運。」、「(檢察官問:93年10月1日下午的時候,是否與丙○○都有告訴蔡文忠要停工?)我們課長的部分我不清楚,但是我確實有告訴蔡文忠要停工。」等語,嗣於本院審理中亦到庭具結證稱:「(辯護人問:有無發函給東湧,要他們停工?)應該有。印象中有。先電話通知他們,會同廠商再到現場確認。後來才發文。」、「(檢察官問:清淤工作好好的,打電話叫他們停工的原因?局長指示。」、「(檢察官問:是否知道局長的理由是什麼?)局長、丙○○、駐衛警王文德、設計者趙培善,還有我、還有承商一起開會。有做會議紀錄。當天中午1點多,局長到管理課討論這個案件,討論完之後,我去現場,電話通知停工。這是大家討論出來的意見。研商會議的結果就是停工。... 」、「(本院問:10月5日簽呈所指3點半找蔡文忠來河川局會商,就是剛剛所提的會商〈提示並告以要旨〉?)不是,我剛剛提的會商,是在通知戊○○之前,這是之後的事。」、「(本院問:當天確定是蔡文忠到?)到河川局的話,是蔡文忠。」、「(本院問:告訴他要辦理土石標售,就是不讓他把土石外運?)是的。」,並參酌偵卷所附93年9月30日河川巡防日誌及所附現場照片、93年10月1日電話紀錄表及附件照片、庚○○93年10月1日簽及所附港尾子溪現況照片、庚○○93年10月5日簽呈、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電話號碼00000000號、00000000號、00000000號之通聯記錄,堪認證人庚○○證述其於93年10月1日下午2時30分許、3時30分許分別以電話、當面通知戊○○、被告己○○停止施工、不得將砂石外運等情,應屬可採。
⑵另證人丙○○於本院審理時亦到庭具結證稱:「(本院問:
何時才知道是有價砂石?)我沒有到現場,是駐衛警陳報照片的時候我才知道。才發覺那是有價物料,我本人立刻請駐衛警王文德隊長,按照水利法的規定去處理,就是包括機具查扣、裁罰、現場要保留、要去測量、並依法陳報。」、「(本院問:有無把你的情況,告訴庚○○?)她有簽出來要讓我處理。庚○○或是駐警隊有按照程序簽給局長,就是按照我剛剛說的程序處理。」、「(本院問:〈提示庚○○10月5日簽呈〉是否看過?)有,我有蓋章。」、「(本院問:簽呈上面記載,有關告訴蔡文忠辦理土石標售等事項,是否屬實?)有這回事,大家一起,我有說。我記得我說,我們按照規定處理。」、「(本院問:確定有跟蔡文忠提到這件事?)有。我有按照規定這樣跟他講。說我們預計後續按照土石標售作業。」、「(法官問:究竟有無通知蔡文忠現場是有價土石不得外運?)有。就是庚○○簽呈所指那天下午3至4點。9月30日收到駐衛警陳報之後,當天或是隔天想不起來,但是有通知工務所通知包商。包商有來。我有跟包商講這是有價土石。我的意思是叫他不准再挖、不准外運。後來我發現他們沒有聽我的話˙˙˙」等語,並參酌偵卷所附93年9月30日河川巡防日誌及所附現場照片、庚○○93年10月1日簽及所附港尾子溪現況照片,證人丙○○確於庚○○93年10月1日簽加簽:一、由所附相片研判暫置河道旁砂石係屬有下物料,應不屬契約範疇。二、本案業經局長於10月1日下午命令停工,請檢討確定執行方式後,再行復工等語,堪認證人丙○○證述其有告知被告己○○系爭砂石係有價砂石,不得外運等情,亦屬可信。
⑶綜上,證人庚○○、丙○○對於於何時地、以何方式分別通
知戊○○、被告己○○應予全面停工、不得將有價砂石外運等過程證述綦詳,互核相符,並有如前⑵⑶所引之相關書證可考,應可採信。而佐以第三河川局副工程司即證人趙培善於本院審理時證稱:實務上因應緊急狀況,會由承辦人員直接通知廠商進場施作,因為實務上都惠認為要求的預算、概算都會通過,所以不會等上級的函文,因為等函文恐造成緊急災害來不及應變,一般是現場會勘的時候就會通知廠商先做,有時候也會電話通知等語,足見實務上常見以現場會勘或以電話方式聯繫廠商相關施工情形,以爭取防災應變之時效性;且按證人甲○○於本院審理時證稱:10月2日被警察查獲當日8臺車都是我叫的,都是己○○叫我叫這麼多的等語,參酌證人甲○○於偵查中所提出寶仁營建剩餘土石資源堆置處理廠運送憑證,自93年9月27日起至93年10月1日止,每日僅以2臺砂石車清運廢土,何以被告己○○會突然於93年10月2日緊急指示證人甲○○雇請顯高於平日清疏所須數量之8臺砂石車,以高達58車次、合計載運量達679立方米之數量,密集載運上開砂石至寶仁公司?且上開有價砂石經載運至寶仁公司,亦隨即送往打料,而以未如被告2人、證人甲○○所言經依廢棄物堆置處理?顯見被告2人及證人戊○○、甲○○係於93年10月1日下午接獲第三河川局停工通知,並表示上開有價砂石不得外運後,被告2人及證人戊○○、甲○○急欲牟取不法利益,乃進而於93年10月2日由被告己○○緊急指示證人甲○○雇請8臺砂石車至上開地點將之迅速載運之寶仁公司之砂石場內,以藉此獲取不法利益至明。又證人戊○○雖於本院證稱:庚○○當天確實有打電話給他,但是叫我要趕工,我確定她這樣說,她從頭到尾都是說趕工等語,惟按被告2人均係證人戊○○之姐夫,彼此間關係密切,又具僱傭關係,其既為東湧公司工地負責人,且於案發當日在現場受被告乙○○之指示,共同參與將上開砂石裝載有價砂石外運,其所稱庚○○沒有打電話要其停工,當天是要我們趕工云云,核與偵卷所附93年10月1日電話紀錄表及附件照片、庚○○93年10月1日簽及所附港尾子溪現況照片、庚○○93年10月5日簽呈、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電話號碼00000000號、00000000號、00000000號之通聯記錄等卷證資料不符,衡情無非避責及迴護被告2人,自難據為有利被告2人之認定。
⑷至被告乙○○雖又辯稱伊未參與系爭工程,且係於93年10月
2日為警查獲後,始到場瞭解案情云云。惟被告乙○○係東湧公司之負責人,而東湧公司復係系爭工程之承包商,有如前述,是就系爭工程之相關施工、成本等事宜,均攸關東湧公司之營收獲利甚鉅,被告乙○○身為負責人自不可能毫不知悉,或完全交由他人經手處理,而絲毫不予以關心。而被告乙○○曾雇工在場辦理清疏事宜,已如前述,證人戊○○於本院審理中復到庭證稱:「(本院問:本案光明橋與長富橋河段,何時進場再次清疏?)颱風之後沒有多久。時間太久,現在記不起來。之前應該有提到。我們老闆己○○叫我們進去。挖出來土石送到棄土場就是寶仁。」、「(本院問:在哪裡做多久?)一個禮拜多。從下游到上游。現場我負責。被告2人很少去現場看,被告2人都有去過,但是很少。
2人有無同時去過,我不記得。」、「(本院問:本案10月2日被查獲?)應該是。」、「(本院問:查獲當天,被告2人有無到現場?)只有1人在現場,乙○○。己○○當天沒有去。)」、「(本院問:乙○○當天為何去?)當天己○○有事情,請他去現場看一下。他就到現場看一下。」、「(本院問:有無指揮如何做?)他說我們哪邊做得有問題。車子來,土就會載走,垃圾、雜草就全部載走。」等語在卷可按,足見被告乙○○不惟甚關心系爭工程之進行,甚就本案參與甚深,其前詞所辯,無非推諉,不可採信。
⑸證人甲○○雖於本院審理中證述其不認識被告乙○○,亦未
見過他等語,另證人戊○○於本院審理中亦證結稱不認識證人甲○○等語。但按共同正犯之意思聯絡,原不以數人間直接發生者為限,即有間接之聯絡者,亦包括在內。如甲分別邀約乙、丙犯罪,雖乙、丙間彼此並無直接之聯絡,亦無礙於其為共同正犯之成立。最高法院著有77年臺上字第2135號判例可資參照。而本件被告2人與證人戊○○同屬東湧公司之人員,彼此間並有親屬關係;另有關本案土石載運至寶仁公司之砂石場內,均係由被告己○○與證人甲○○聯繫相關事項,亦分經被告己○○、證人甲○○供證相吻在卷,已如前述。故被告2人與證人戊○○謀議本案犯行後,推由被告己○○出面與證人甲○○聯繫,進而相互為犯意之聯絡,按諸上開判例要旨,並不影響其4人間共同正犯之成立。因此,證人甲○○、戊○○此部分證詞內容,尚不足以為被告2人有利之認定。
㈢據上論述,被告2人前開所辯,無非卸責之詞,不可相信。
本案事證明確,被告2人犯行洵堪認定。至被告2人、選任辯護人聲請函請第三河川局提出系爭排水設施範圍於93年間7月間遭受敏督利颱風來襲後之河川照片圖,以證明上開地點於颱風來襲後之現場狀況。惟被告2人、選任辯護人此部分聲請,核與本案經本院認定係被告2人等經第三河川局通知停工,並不得再將砂石外運後,卻仍將砂石外運牟利之犯行,並無關連,亦即無調查之必要,是被告2人、選任辯護人此部分所請即無理由,應予駁回。
三、經核:㈠被告2人行為後,於94年1月7日修正,於同年2月2日公佈之
修正刑法,業於95年7月1日施行。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修正後即現行刑法第2條第1項訂有明文。又按比較新舊法,應就罪刑有關之共犯、未遂犯、想像競合犯、牽連犯、連續犯、結合犯,以及累犯加重、自首減輕暨其他法定加減原因(如身份加減)與加減例等一切情形,綜其全部罪刑之結果而為比較,此有最高法院95年5月
23 日第8次刑庭會議決議第一、(四)則可資參照:⑴按修正後刑法第33條第5款經修正為:「主刑之種類如下:
五、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依修正後之法律,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所得科處之罰金刑最低額為新臺幣500元,然依被告2人行為時即修正前刑法第33條第5款之罰金最低額為銀元1元,並提高10倍,前開罰金刑,最低額為銀元10元,若乘以3倍而換算為新臺幣,最低額僅為新臺幣30元,因此比較上述修正前、後之法律,自以被告2人行為時即修正前關於科處罰金刑之法律較有利於被告2人。(另同時修正施行之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與被告2人行為時之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1條前段比較,二者規定適用之結果並無不同,自應適用裁判時之法律即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最高法院96年度臺上字第1136號判決意旨參照)。
⑵被告2人行為後,刑法第28條業經修正公佈施行,修正後刑
法第28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與修正前同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不同,但在本件中,修正後之規定並無較有利於被告2人之情形,依修正後刑法第2條第1項從舊從輕原則,應依修正前刑法第28條規定論處。
⑶綜合上述各條文修正前、後之比較,揆諸前揭最高法院決議
及修正後刑法第2條第1項規定之「從舊從輕」原則,本件被告2人之行為自應適用其行為時之法律,即修正前刑法之相關規定,予以論處。
㈡核被告2人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被告2人與
共犯戊○○、甲○○間,就上開犯行,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依修正前刑法第28條規定,均為共同正犯。爰審酌被告2人承作系爭工程,本應依約行事,以兼顧私利與公益之調和,詎於受第三河川局通知停工,更不得將業經認定係屬有價之砂石外運後,竟仍不顧指示,私已將砂石外運牟利,其行為不惟失當,更徵其等藐視公權力之意念,且侵害國家對國有財產之權益,惡性非輕,且不宜寬縱,惟念其等犯罪後已坦承大部分之犯行,態度尚可,而被告己○○居於本案主導地位,其量刑自應較被告乙○○為重,併參酌其等盜取砂石之數量非鉅,犯罪所得有限,及其等所營東湧公司業因本案受行政裁罰,為被告2人陳明在卷,堪認被告2人亦已因此受有相當程度之教訓等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宣告刑。又被告2人之犯罪時間,均係在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所定減刑基準日即96年4月24日之前,均合於該條例所定減刑規定之適用,各應依該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分別減其等之刑至二分之一,並依修正前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修正刪除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規定、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第2條,諭知被告乙○○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被告乙○○行為時,依修正前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修正刪除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之規定,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原以銀元100元、200元、300 元折算1日,經依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第2條折算為新臺幣後,應以新臺幣300元、600元、900元折算1日,而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修正後,則規定為以新臺幣1,000元、2,000元、3,000元折算1日,因屬科刑規範事項之變更,其折算標準為裁判時所應諭知,自有就新舊法規定比較之必要,經比較新舊法結果,以被告乙○○行為時之舊法較為有利於被告乙○○,自應依修正前刑法第41條前段、修正刪除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第2條之規定,諭知被告乙○○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又公訴人認被告己○○、乙○○自93年9月22日起至93年10月1日止,亦涉及盜採系爭排水設施範圍內之有價砂石(即如附表二所示部分)等情,因認被告2人此部分亦涉有竊盜罪嫌等語。然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定有明文。而查,本案經本院審理結果,認東湧公司係依系爭工程契約及追加增作部分進場施作清淤工程,為證人趙培善、庚○○、丙○○分別於本院審理中證述甚詳,相互吻合,復有卷附東湧公司97年7月9日東湧字第93070901號函、93年7月14日東湧字第93071401號函、93年7月20日東湧字第93072001號函、93年8月23日東湧字第93082301號函、93年9月3日東湧字第93090303號函、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經辦第三類工程計畫概算書呈判單、工程契約書、處理計畫書、中央管排水雜草及淤泥清除維護工程施工補充說明書及附件、中央管排水雜草及淤泥清除維護工程已完成進度表、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工程計畫概算書、中央管排水雜草及淤泥清除維護工程變更設計及協商私有土地事宜等相關會議紀錄、中央管排水雜草及淤泥清除維護工程維護設置港尾子溪與筏子溪匯流口處跌水攻至匯流口清疏施作事宜、97年7月19日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工程查驗記錄、93年7月27日辦理「中央管排水雜草及淤泥清除維護工程」變更事宜會勘紀錄、93年8月4日查驗報告、93年8月4日水三管字第09302009580號函在卷可查,併參酌證人趙培善於本院審理中:證述工務機關會先現場會勘或電話方式通知施作等語,堪信東湧公司於上開時間、地點係依約進場施作清淤工程,並無疑義。又被告2人於本院審理中始終辯稱:此部分均係依約辦理等語,且觀之第三河川局工程承辦即證人庚○○93年10月1日簽之說明「四、惟本局河川駐衛警察王隊長文德於93年9月30日河川巡防日誌:『會簽:車輛清運工程及土石流向是否合法.. 』一事,經職於93年10月1日約下午4時會同本案承商及該轄區河段駐警林隊員永祥赴現場勘查,這期間之前職並已奉張局長指示電話通知本案工地主任:戊○○先生於當日(10月1日下午3時左右電洽)全面停工,並拍攝已部分清淤目前堆置於現場夾雜有垃圾、污淤泥、雜草、雜物、土壤、砂、石等相片(如附件八。堆置相片)在案,有關本案依據臺中建築工程設於資源載運處理證明之載運內容,其土質代碼為B2-2即屬土壤與礫石及混合物(土壤體積比例介於30%至50%),(如附件九。處理證明),因旨揭待再次清淤河段範圍之河床內,大多屬七二水災敏督利颱風來襲後連日豪雨山區夾帶較大量土石、積砂、淤泥沖刷至該河段所造成之淤積,經目視結果本案承商施作維護係將已清疏之棄土方堆暫時堆置河床上,等待滲夾淤泥、雜草、廢土、砂、石等廢土方俟瀝乾後,再行載運入合法棄土場,以免汙染道路遭受環境單位開單、取締。五、本案經查工程預算書內工程計算書記算式等內容(如附件十。計算書),其原設計清除範圍之廢土方運棄,均應依補充說明書第23條之規定自覓合法棄土場,而此次再次淤積因夾帶較大土、石、泥、沙等之混合物之成份,故是否採用原設計原則,全部進入合法棄土場方式辦理運棄或由本局另覓一合適堆置場所,供承商將敏督利颱風來襲後清淤之廢土方等混合物料堆置,再行另案辦理土、石標售作業手續。及擬辦二、旨揭河段(光明橋-長富橋)已清疏對峙河床上之廢土方混合物數量甚多,未避免日後再降下豪雨影響排洪,建請由本局先行另覓一適當堆置地點供承商載運上開混合物料至指定地點堆放,其所需增加相關清運費用,擬依辦理追加變更設計等語後,上開簽呈經證人趙培善會簽意見卻為:2、另契約補充說明書第3點載明「.. 並於開工後2個月內清除完畢,是故所產生之土石如係七二水災所致,應依『經濟部水利署辦理天然災害緊急工程處理要點』處理。惟工務所認定承商應依廢土方運棄是否妥適,有無簽報軍長核准,似有違契約精神,不符。3、又查本契約已由工務所報署辦理追加變更設計,如又再次辦理變更設計已逾合約全額50%與「政府採購法」及相關不符等語;另證人丙○○亦簽批明:「擬:二、本案工務所執行監造施工是否有疏失,建議交由本局工程查核小組審議」等語。堪信系爭工程之原設計者即證人趙培善、及工程所主管丙○○對系爭排水設施範圍內清淤產生之砂石之處置方式顯與證人庚○○差異甚遠,,而酌以證人丙○○所指「本案工務所執行監造施工是否有疏失,建議交由本局工程查核小組審議」等語,及證人庚○○經本院傳訊到庭後,對於其何以會於上開簽呈中提出上開意見,及其對於本案案情之部分證述,甚且隱諱不明等情,本院認依此,即不能排除證人庚○○有於督導系爭工程之際,因疏失傳達錯誤,致被告2人等公司產生誤會之可能。再者,觀之如附表二所示之砂石清運內容,被告2人於93年9月27日起至同年10月1日間(93年9月28日未清運),每日僅有2臺砂石車分別載運如附表二所示之砂石,其平均載運車次、砂石數量,按諸系爭工程契約之內容、目的,亦無其他悖於常情之處。此外,查諸卷內其餘證據資料,並無積極證據可資證明:第三河川局有於93年10月1日前係將東湧公司施作清淤工程堆置之砂石認定為有價砂石,並通知停工、不得外運之情事,尚難據以認定被告2人有如公訴人所指此部分之犯行,乃被告2人此部分犯行即屬無從證明,原應為有利被告2人之認定,為其等無罪之諭知,惟因公訴人認此部分與前述論罪科刑之部分,有實質上一罪關係(起訴書未表明其有無裁判上一罪之關係,且犯罪事實欄僅提及「犯意聯絡」等語,應係指實質上一罪關係),爰不另為無罪之諭知。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條第1項、修正前刑法第28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修正前刑法第33條第5款、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修正刪除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第2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7條、第9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丁○○到庭執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97 年 11 月 28 日
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林世民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並附繕本)。
上訴書狀如未敘述理由,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補提理由書於本院。
書記官 紀俊源中 華 民 國 97 年 11 月 28 日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 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93年10月2日當日砂石車載運量) │├──┬────┬──┬─────┬────┬──────────┤│編號│ 車 號 │臺數│車斗米數 │總載運量│ 備 註 │├──┼────┼──┼─────┼────┼──────────┤│ 1 │ 7K-420 │ 8 │ 7 │ 56 │ │├──┼────┼──┼─────┼────┼──────────┤│ 2 │ HW-196 │ 11 │ 7 │ 77 │司機張樹枝,運費以每││ │ │ │ │ │車次450元計算 │├──┼────┼──┼─────┼────┼──────────┤│ 3 │ 8J-942 │ 5 │ 14 │ 70 │司機林信明,運費以每││ │ │ │ │ │立方米70 元計算 │├──┼────┼──┼─────┼────┼──────────┤│ 4 │ X2-021 │ 5 │ 14 │ 70 │ │├──┼────┼──┼─────┼────┼──────────┤│ 5 │ 108-GH │ 7 │ 14 │ 98 │ │├──┼────┼──┼─────┼────┼──────────┤│ 6 │ FQ-636 │ 10 │ 14 │ 140 │ │├──┼────┼──┼─────┼────┼──────────┤│ 7 │ 6J-892 │ 4 │ 14 │ 56 │ │├──┼────┼──┼─────┼────┼──────────┤│ 8 │ 792-GT │ 8 │ 14 │ 112 │ │├──┴────┼──┼─────┼────┼──────────┤│ 合 計 車 次 │ 58 │ 總載運量 │ 679 │ │└───────┴──┴─────┴────┴──────────┘┌──────────────────────────────────────┐│附表二(寶仁公司砂石車運送憑證) │├──┬────┬────┬───┬────┬───┬───┬────┬───┤│編號│起運日期│車牌號碼│駕駛人│運送憑證│起運點│運抵點│載運數量│備 註│├──┼────┼────┼───┼────┼───┼───┼────┼───┤│ 1 │93.09.27│ 7K-420 │張 │ 206455 │ 東湧 │ 寶仁 │ 7立方米│ │├──┼────┼────┼───┼────┼───┼───┼────┼───┤│ 2 │93.09.27│ 7K-420 │張 │ 206456 │ 東湧 │ 寶仁 │ 7立方米│ │├──┼────┼────┼───┼────┼───┼───┼────┼───┤│ 3 │93.09.27│ 7K-420 │張 │ 206453 │ 東湧 │ 寶仁 │ 7立方米│ │├──┼────┼────┼───┼────┼───┼───┼────┼───┤│ 4 │93.09.27│ 7K-420 │張 │ 206454 │ 東湧 │ 寶仁 │ 7立方米│ │├──┼────┼────┼───┼────┼───┼───┼────┼───┤│ 5 │93.09.27│ 7K-420 │張 │ 206451 │ 東湧 │ 寶仁 │ 7立方米│ │├──┼────┼────┼───┼────┼───┼───┼────┼───┤│ 6 │93.09.27│ 7K-420 │張 │ 206452 │ 東湧 │ 寶仁 │ 7立方米│ │├──┼────┼────┼───┼────┼───┼───┼────┼───┤│ 7 │93.09.27│ HW-196 │張樹枝│ 208456 │ 東湧 │ 寶仁 │6.6立方 │26960 ││ │ │ │ │ │ │ │米 │ ││ │ │ │ │ │ │ │ │ │├──┼────┼────┼───┼────┼───┼───┼────┼───┤│ 8 │93.09.27│ HW-196 │張樹枝│ 208459 │ 東湧 │ 寶仁 │ 7立方米│27700 │├──┼────┼────┼───┼────┼───┼───┼────┼───┤│ 9 │93.09.27│ HW-196 │張樹枝│ 208453 │ 東湧 │ 寶仁 │7.1立方 │28040 ││ │ │ │ │ │ │ │米 │ ││ │ │ │ │ │ │ │ │ │├──┼────┼────┼───┼────┼───┼───┼────┼───┤│ 10 │93.09.27│ HW-196 │張樹枝│ 208455 │ 東湧 │ 寶仁 │7.4立方 │28560 ││ │ │ │ │ │ │ │米 │ ││ │ │ │ │ │ │ │ │ │├──┼────┼────┼───┼────┼───┼───┼────┼───┤│ 11 │93.09.27│ HW-196 │張樹枝│ 207949 │ 東湧 │ 寶仁 │7.8立方 │29400 ││ │ │ │ │ │ │ │米 │ ││ │ │ │ │ │ │ │ │ │├──┼────┼────┼───┼────┼───┼───┼────┼───┤│ 12 │93.09.27│ HW-196 │張樹枝│ 208451 │ 東湧 │ 寶仁 │7.1立方 │27980 ││ │ │ │ │ │ │ │米 │ ││ │ │ │ │ │ │ │ │ │├──┼────┼────┼───┼────┼───┼───┼────┼───┤│ 13 │93.09.27│ HW-196 │張樹枝│ 207947 │ 東湧 │ 寶仁 │7.3立方 │28440 ││ │ │ │ │ │ │ │米 │ ││ │ │ │ │ │ │ │ │ │├──┼────┼────┼───┼────┼───┼───┼────┼───┤│ 14 │93.09.27│ HW-196 │張樹枝│ 207945 │ 東湧 │ 寶仁 │7.3立方 │28360 ││ │ │ │ │ │ │ │米 │ ││ │ │ │ │ │ │ │ │ │├──┼────┼────┼───┼────┼───┼───┼────┼───┤│ 15 │93.09.27│ HW-196 │張樹枝│ 207941 │ 東湧 │ 寶仁 │7.1立方 │28000 ││ │ │ │ │ │ │ │米 │ ││ │ │ │ │ │ │ │ │ │├──┼────┼────┼───┼────┼───┼───┼────┼───┤│ 16 │93.09.27│ HW-196 │張樹枝│ 207943 │ 東湧 │ 寶仁 │6.7立方 │27300 ││ │ │ │ │ │ │ │米 │ ││ │ │ │ │ │ │ │ │ │├──┼────┼────┼───┼────┼───┼───┼────┼───┤│ 17 │93.09.27│ HW-196 │張樹枝│ 207938 │ 東湧 │ 寶仁 │7.5立方 │28800 ││ │ │ │ │ │ │ │米 │ ││ │ │ │ │ │ │ │ │ │├──┼────┼────┼───┼────┼───┼───┼────┼───┤│ 18 │93.09.27│ HW-196 │張樹枝│ 207939 │ 東湧 │ 寶仁 │ 7立方米│27700 │├──┼────┼────┼───┼────┼───┼───┼────┼───┤│ 19 │93.09.29│ 7K-420 │張 │ 206464 │ 東湧 │ 寶仁 │ 7立方米│ │├──┼────┼────┼───┼────┼───┼───┼────┼───┤│ 20 │93.09.29│ 7K-420 │張 │ 206462 │ 東湧 │ 寶仁 │ 7立方米│ │├──┼────┼────┼───┼────┼───┼───┼────┼───┤│ │ 21 │93.09.29│ 7K-42│張 │ 20646│ 東湧 │ 寶仁 │ 7立方││ │ │ │0 │ │3 │ │ │米 ││ │ │ │ │ │ │ │ │ │├──┼────┼────┼───┼────┼───┼───┼────┼───┤│ │ 22 │93.09.29│ 7K-42│張 │ 20646│ 東湧 │ 寶仁 │ 7立方││ │ │ │0 │ │0 │ │ │米 ││ │ │ │ │ │ │ │ │ │├──┼────┼────┼───┼────┼───┼───┼────┼───┤│ │ 23 │93.09.29│ 7K-42│張 │ 20646│ 東湧 │ 寶仁 │ 7立方││ │ │ │0 │ │1 │ │ │米 ││ │ │ │ │ │ │ │ │ │├──┼────┼────┼───┼────┼───┼───┼────┼───┤│ │ 24 │93.09.29│ 7K-42│張 │ 20645│ 東湧 │ 寶仁 │ 7立方││ │ │ │0 │ │8 │ │ │米 ││ │ │ │ │ │ │ │ │ │├──┼────┼────┼───┼────┼───┼───┼────┼───┤│ │ 25 │93.09.29│ 7K-42│張 │ 20645│ 東湧 │ 寶仁 │ 7立方││ │ │ │0 │ │9 │ │ │米 ││ │ │ │ │ │ │ │ │ │├──┼────┼────┼───┼────┼───┼───┼────┼───┤│ │ 26 │93.09.29│ HW-19│張樹枝 │ 20847│ 東湧 │ 寶仁 │7.5立 ││ │ │ │6 │ │8 │ │ │方米 ││ │ │ │ │ │ │ │ │ │├──┼────┼────┼───┼────┼───┼───┼────┼───┤│2874│ 27 │93.09.29│ 7K-42│張 │ 20645│ 東湧 │ 寶仁 │ 7立方││2874│ │ │0 │ │7 │ │ │米 ││ │ │ │ │ │ │ │ │ │├──┼────┼────┼───┼────┼───┼───┼────┼───┤│ │ 28 │93.09.29│ HW-19│張樹枝 │ 20846│ 東湧 │ 寶仁 │7.1立 ││ │ │ │6 │ │1 │ │ │方米 ││ │ │ │ │ │ │ │ │ │├──┼────┼────┼───┼────┼───┼───┼────┼───┤│2800│ 29 │93.09.29│ HW-19│張樹枝 │ 20846│ 東湧 │ 寶仁 │7.6立 ││2800│ │ │6 │ │2 │ │ │方米 ││ │ │ │ │ │ │ │ │ │├──┼────┼────┼───┼────┼───┼───┼────┼───┤│2898│ 30 │93.09.29│ HW-19│張樹枝 │ 20847│ 東湧 │ 寶仁 │7.1立 ││2898│ │ │6 │ │4 │ │ │方米 ││ │ │ │ │ │ │ │ │ │├──┼────┼────┼───┼────┼───┼───┼────┼───┤│2794│ 31 │93.09.29│ HW-19│張樹枝 │ 20847│ 東湧 │ 寶仁 │6.6立 ││2794│ │ │6 │ │2 │ │ │方米 ││ │ │ │ │ │ │ │ │ │├──┼────┼────┼───┼────┼───┼───┼────┼───┤│2712│ 32 │93.09.29│ HW-19│張樹枝 │ 20847│ 東湧 │ 寶仁 │6.9立 ││2712│ │ │6 │ │0 │ │ │方米 ││ │ │ │ │ │ │ │ │ │├──┼────┼────┼───┼────┼───┼───┼────┼───┤│2768│ 33 │93.09.29│ HW-19│張樹枝 │ 20846│ 東湧 │ 寶仁 │7.5立 ││2768│ │ │6 │ │8 │ │ │方米 ││ │ │ │ │ │ │ │ │ │├──┼────┼────┼───┼────┼───┼───┼────┼───┤│2874│ 34 │93.09.29│ HW-19│張樹枝 │ 20846│ 東湧 │ 寶仁 │7.2立 ││2874│ │ │6 │ │6 │ │ │方米 ││ │ │ │ │ │ │ │ │ │├──┼────┼────┼───┼────┼───┼───┼────┼───┤│2810│ 35 │93.09.29│ HW-19│張樹枝 │ 20846│ 東湧 │ 寶仁 │7.8立 ││2810│ │ │6 │ │4 │ │ │方米 ││ │ │ │ │ │ │ │ │ │├──┼────┼────┼───┼────┼───┼───┼────┼───┤│2928│ 36 │93.09.30│ 7K-42│張 │ 20647│ 東湧 │ 寶仁 │ 7立方││2928│ │ │0 │ │0 │ │ │米 ││ │ │ │ │ │ │ │ │ │├──┼────┼────┼───┼────┼───┼───┼────┼───┤│ │ 37 │93.09.30│ 7K-42│張 │ 20647│ 東湧 │ 寶仁 │ 7立方││ │ │ │0 │ │1 │ │ │米 ││ │ │ │ │ │ │ │ │ │├──┼────┼────┼───┼────┼───┼───┼────┼───┤│ │ 38 │93.09.30│ 7K-42│張 │ 20646│ 東湧 │ 寶仁 │ 7立方││ │ │ │0 │ │6 │ │ │米 ││ │ │ │ │ │ │ │ │ │├──┼────┼────┼───┼────┼───┼───┼────┼───┤│ │ 39 │93.09.30│ 7K-42│張 │ 20646│ 東湧 │ 寶仁 │ 7立方││ │ │ │0 │ │7 │ │ │米 ││ │ │ │ │ │ │ │ │ │├──┼────┼────┼───┼────┼───┼───┼────┼───┤│ │ 40 │93.09.30│ 7K-42│張 │ 20646│ 東湧 │ 寶仁 │ 7立方││ │ │ │0 │ │8 │ │ │米 ││ │ │ │ │ │ │ │ │ │├──┼────┼────┼───┼────┼───┼───┼────┼───┤│ │ 41 │93.09.30│ 7K-42│張 │ 20646│ 東湧 │ 寶仁 │ 7立方││ │ │ │0 │ │9 │ │ │米 ││ │ │ │ │ │ │ │ │ │├──┼────┼────┼───┼────┼───┼───┼────┼───┤│ │ 42 │93.09.30│ HW-19│張樹枝 │ 20769│ 東湧 │ 寶仁 │6.8立 ││ │ │ │6 │ │7 │ │ │方米 ││ │ │ │ │ │ │ │ │ │├──┼────┼────┼───┼────┼───┼───┼────┼───┤│2740│ 43 │93.09.30│ 7K-42│張 │ 20646│ 東湧 │ 寶仁 │ 7立方││2740│ │ │0 │ │5 │ │ │米 ││ │ │ │ │ │ │ │ │ │├──┼────┼────┼───┼────┼───┼───┼────┼───┤│ │ 44 │93.09.30│ HW-19│張樹枝 │ 20769│ 東湧 │ 寶仁 │6.5立 ││ │ │ │6 │ │5 │ │ │方米 ││ │ │ │ │ │ │ │ │ │├──┼────┼────┼───┼────┼───┼───┼────┼───┤│2688│ 45 │93.09.30│ HW-19│張樹枝 │ 20769│ 東湧 │ 寶仁 │7.7立 ││2688│ │ │6 │ │1 │ │ │方米 ││ │ │ │ │ │ │ │ │ │├──┼────┼────┼───┼────┼───┼───┼────┼───┤│2908│ 46 │93.09.30│ HW-19│張樹枝 │ 20849│ 東湧 │ 寶仁 │7.2立 ││2908│ │ │6 │ │9 │ │ │方米 ││ │ │ │ │ │ │ │ │ │├──┼────┼────┼───┼────┼───┼───┼────┼───┤│2810│ 47 │93.09.30│ HW-19│張樹枝 │ 20769│ 東湧 │ 寶仁 │7.2立 ││2810│ │ │6 │ │3 │ │ │方米 ││ │ │ │ │ │ │ │ │ │├──┼────┼────┼───┼────┼───┼───┼────┼───┤│2812│ 48 │93.09.30│ HW-19│張樹枝 │ 20847│ 東湧 │ 寶仁 │6.9立 ││2812│ │ │6 │ │6 │ │ │方米 ││ │ │ │ │ │ │ │ │ │├──┼────┼────┼───┼────┼───┼───┼────┼───┤│2760│ 49 │93.09.30│ HW-19│張樹枝 │ 20775│ 廣福 │ 寶仁 │7.4立 ││2760│ │ │6 │ │2 │ 東湧 │ │方米 │├──┼────┼────┼───┼────┼───┼───┼────┼───┤│2852│ 50 │93.09.30│ HW-19│張樹枝 │ 20849│ 東湧 │ 寶仁 │ 7立方││2852│ │ │6 │ │6 │ │ │米 ││ │ │ │ │ │ │ │ │ ││ │ │ │ │ │ │ │ │ │├──┼────┼────┼───┼────┼───┼───┼────┼───┤│2780│ 51 │93.09.30│ HW-19│張樹枝 │ 20849│ 東湧 │ 寶仁 │7.6立 ││2780│ │ │6 │ │4 │ │ │方米 ││ │ │ │ │ │ │ │ │ │├──┼────┼────┼───┼────┼───┼───┼────┼───┤│2888│ 52 │93.09.30│ HW-19│張樹枝 │ 20775│ 廣福 │ 寶仁 │7.5立 ││2888│ │ │6 │ │3 │ 東湧 │ │方米 │├──┼────┼────┼───┼────┼───┼───┼────┼───┤│2878│ 53 │93.09.30│ HW-19│張樹枝 │ 20849│ 東湧 │ 寶仁 │ 7立方││2878│ │ │6 │ │7 │ │ │米 ││ │ │ │ │ │ │ │ │ ││ │ │ │ │ │ │ │ │ │├──┼────┼────┼───┼────┼───┼───┼────┼───┤│2774│ 54 │93.10.01│ 7K-42│張 │ 20769│ 東湧 │ 寶仁 │7.4立 ││2774│ │ │0 │ │9 │ │ │方米 ││ │ │ │ │ │ │ │ │ │├──┼────┼────┼───┼────┼───┼───┼────┼───┤│2760│ 55 │93.10.01│ 7K-42│張 │ 20851│ 東湧 │ 寶仁 │6.9立 ││2760│ │ │0 │ │8 │ │ │方米 ││ │ │ │ │ │ │ │ │ │├──┼────┼────┼───┼────┼───┼───┼────┼───┤│2674│ 56 │93.10.01│ 7K-42│張 │ 20852│ 東湧 │ 寶仁 │6.7立 ││2674│ │ │0 │ │0 │ │ │方米 ││ │ │ │ │ │ │ │ │ │├──┼────┼────┼───┼────┼───┼───┼────┼───┤│2644│ 57 │93.10.01│ 7K-42│張 │ 20851│ 東湧 │ 寶仁 │7.2立 ││2644│ │ │0 │ │6 │ │ │方米 ││ │ │ │ │ │ │ │ │ │├──┼────┼────┼───┼────┼───┼───┼────┼───┤│2740│ 58 │93.10.01│ 7K-42│張 │ 20851│ 東湧 │ 寶仁 │7.5立 ││2740│ │ │0 │ │4 │ │ │方米 ││ │ │ │ │ │ │ │ │ │├──┼────┼────┼───┼────┼───┼───┼────┼───┤│2794│ 59 │93.10.01│ 7K-42│張 │ 20851│ 東湧 │ 寶仁 │7.2立 ││2794│ │ │0 │ │0 │ │ │方米 ││ │ │ │ │ │ │ │ │ │├──┼────┼────┼───┼────┼───┼───┼────┼───┤│2738│ 60 │93.10.01│ 7K-42│張 │ 20851│ 東湧 │ 寶仁 │7.6立 ││2738│ │ │0 │ │2 │ │ │方米 ││ │ │ │ │ │ │ │ │ │├──┼────┼────┼───┼────┼───┼───┼────┼───┤│2808│ 61 │93.10.01│ 7K-42│張 │ 20851│ 東湧 │ 寶仁 │7.2立 ││2808│ │ │0 │ │6 │ │ │方米 ││ │ │ │ │ │ │ │ │ │├──┼────┼────┼───┼────┼───┼───┼────┼───┤│2740│ 62 │93.10.01│ 7K-42│張 │ 20851│ 東湧 │ 寶仁 │7.5立 ││2740│ │ │0 │ │4 │ │ │方米 ││ │ │ │ │ │ │ │ │ │├──┼────┼────┼───┼────┼───┼───┼────┼───┤│2794│ 63 │93.10.01│ 7K-42│張 │ 20850│ 東湧 │ 寶仁 │7.5立 ││2794│ │ │0 │ │6 │ │ │方米 ││ │ │ │ │ │ │ │ │ │├──┼────┼────┼───┼────┼───┼───┼────┼───┤│2786│ 64 │93.10.01│ 7K-42│張 │ 20850│ 東湧 │ 寶仁 │7.6立 ││2786│ │ │0 │ │8 │ │ │方米 ││ │ │ │ │ │ │ │ │ │├──┼────┼────┼───┼────┼───┼───┼────┼───┤│2802│ 65 │93.10.01│ 7K-42│張 │ 20850│ 東湧 │ 寶仁 │7.2立 ││2802│ │ │0 │ │2 │ │ │方米 ││ │ │ │ │ │ │ │ │ │├──┼────┼────┼───┼────┼───┼───┼────┼───┤│2740│ 66 │93.10.01│ 7K-42│張 │ 20850│ 東湧 │ 寶仁 │7.9立 ││2740│ │ │0 │ │4 │ │ │方米 ││ │ │ │ │ │ │ │ │ │├──┼────┼────┼───┼────┼───┼───┼────┼───┤│2860│ 67 │93.10.01│ HW-19│張樹枝 │ 20851│ 東湧 │ 寶仁 │7.8立 ││2860│ │ │6 │ │3 │ │ │方米 ││ │ │ │ │ │ │ │ │ │├──┼────┼────┼───┼────┼───┼───┼────┼───┤│2924│ 68 │93.10.01│ HW-19│張樹枝 │ 20851│ 東湧 │ 寶仁 │7.5立 ││2924│ │ │6 │ │5 │ │ │方米 ││ │ │ │ │ │ │ │ │ │├──┼────┼────┼───┼────┼───┼───┼────┼───┤│2870│ 69 │93.10.01│ HW-19│張樹枝 │ 20851│ 東湧 │ 寶仁 │7.4立 ││2870│ │ │6 │ │1 │ │ │方米 ││ │ │ │ │ │ │ │ │ │├──┼────┼────┼───┼────┼───┼───┼────┼───┤│2846│ 70 │93.10.01│ HW-19│張樹枝 │ 20850│ 東湧 │ 寶仁 │6.7立 ││2846│ │ │6 │ │9 │ │ │方米 ││ │ │ │ │ │ │ │ │ │├──┼────┼────┼───┼────┼───┼───┼────┼───┤│2730│ 71 │93.10.01│ HW-19│張樹枝 │ 20850│ 東湧 │ 寶仁 │8.3立 ││2730│ │ │6 │ │5 │ │ │方米 ││ │ │ │ │ │ │ │ │ │├──┼────┼────┼───┼────┼───┼───┼────┼───┤│3024│ 72 │93.10.01│ HW-19│張樹枝 │ 20850│ 東湧 │ 寶仁 │6.8立 ││3024│ │ │6 │ │7 │ │ │方米 ││ │ │ │ │ │ │ │ │ │├──┼────┼────┼───┼────┼───┼───┼────┼───┤│2746│ 73 │93.10.01│ HW-19│張樹枝 │ 20850│ 東湧 │ 寶仁 │6.3立 ││2746│ │ │6 │ │1 │ │ │方米 ││ │ │ │ │ │ │ │ │ │├──┼────┼────┼───┼────┼───┼───┼────┼───┤│2644│ 74 │93.10.01│ HW-19│張樹枝 │ 20770│ 東湧 │ 寶仁 │7.1立 ││2644│ │ │6 │ │0 │ │ │方米 ││ │ │ │ │ │ │ │ │ │├──┼────┼────┼───┼────┼───┼───┼────┼───┤│2798│ 75 │93.10.01│ HW-19│張樹枝 │ 20852│ 東湧 │ 寶仁 │7.3立 ││2798│ │ │6 │ │1 │ │ │方米 ││ │ │ │ │ │ │ │ │ │├──┼────┼────┼───┼────┼───┼───┼────┼───┤│2834│ 76 │93.10.01│ HW-19│張樹枝 │ 20850│ 東湧 │ 寶仁 │8.2立 ││2834│ │ │6 │ │3 │ │ │方米 ││ │ │ │ │ │ │ │ │ │├──┼────┼────┼───┼────┼───┼───┼────┼───┤│3012│ 77 │93.10.01│ HW-19│張樹枝 │ 20851│ 東湧 │ 寶仁 │7.2立 ││3012│ │ │6 │ │7 │ │ │方米 ││ │ │ │ │ │ │ │ │ │├──┼────┼────┼───┼────┼───┼───┼────┼───┤│2826│ 78 │93.10.01│ HW-19│張樹枝 │ 20851│ 東湧 │ 寶仁 │6.6立 ││2826│ │ │6 │ │9 │ │ │方米 ││ │ │ │ │ │ │ │ │ │├──┼────┼────┼───┼────┼───┼───┼────┼───┤│2710│ 79 │93.10.02│ HW-19│張樹枝 │ 20775│ 廣福 │ 寶仁 │6.6立 ││2710│ │ │6 │ │7 │ 東湧 │ │方米 │├──┼────┼────┼───┼────┼───┼───┼────┼───┤│2712│ 80 │93.10.02│ HW-19│張樹枝 │ 20852│ 東湧 │ 寶仁 │7.1立 ││2712│ │ │6 │ │6 │ │ │方米 ││ │ │ │ │ │ │ │ │ ││ │ │ │ │ │ │ │ │ │├──┼────┼────┼───┼────┼───┼───┼────┼───┤│2792│ 81 │93.10.02│ HW-19│張樹枝 │ 20854│ 東湧 │ 寶仁 │5.7立 ││2792│ │ │6 │ │2 │ │ │方米 ││ │ │ │ │ │ │ │ │ │├──┼────┼────┼───┼────┼───┼───┼────┼───┤│2532│ 82 │93.10.02│ HW-19│張樹枝 │ 20852│ 東湧 │ 寶仁 │ 6立方││2532│ │ │6 │ │3 │ │ │米 ││ │ │ │ │ │ │ │ │ │├──┼────┼────┼───┼────┼───┼───┼────┼───┤│2588│ 83 │93.10.02│ HW-19│張樹枝 │ 20775│ 東湧 │ 寶仁 │6.6立 ││2588│ │ │6 │ │6 │ │ │方米 ││ │ │ │ │ │ │ │ │ │├──┼────┼────┼───┼────┼───┼───┼────┼───┤│2700│ 84 │93.10.02│ HW-19│張樹枝 │ 20630│ 東湧 │ 寶仁 │7.6立 ││2700│ │ │6 │ │1 │ │ │方米 ││ │ │ │ │ │ │ │ │ │├──┼────┼────┼───┼────┼───┼───┼────┼───┤│2884│ 85 │93.10.02│ HW-19│張樹枝 │ 20852│ 東湧 │ 寶仁 │6.8立 ││2884│ │ │6 │ │9 │ │ │方米 ││ │ │ │ │ │ │ │ │ │├──┼────┼────┼───┼────┼───┼───┼────┼───┤│2736│ 86 │93.10.02│ HW-19│張樹枝 │ 20853│ 東湧 │ 寶仁 │7.4立 ││2736│ │ │6 │ │2 │ │ │方米 ││ │ │ │ │ │ │ │ │ │├──┼────┼────┼───┼────┼───┼───┼────┼───┤│2862│ 87 │93.10.02│ HW-19│張樹枝 │ 20852│ 東湧 │ 寶仁 │7.1立 ││2862│ │ │6 │ │7 │ │ │方米 ││ │ │ │ │ │ │ │ │ │├──┼────┼────┼───┼────┼───┼───┼────┼───┤│2804│ 88 │93.10.02│ HW-19│張樹枝 │ 20853│ 東湧 │ 寶仁 │7.6立 ││2804│ │ │6 │ │6 │ │ │方米 ││ │ │ │ │ │ │ │ │ │├──┼────┼────┼───┼────┼───┼───┼────┼───┤│2902│ 89 │93.10.02│ HW-19│張樹枝 │ 20775│ 廣福 │ 寶仁 │6.2立 ││2902│ │ │6 │ │4 │ 東湧 │ │方米 │├──┼────┼────┼───┼────┼───┼───┼────┼───┤│2618│ 90 │93.10.02│ HW-19│張樹枝 │ 20775│ 廣福 │ 寶仁 │7.2立 ││2618│ │ │6 │ │5 │ 東湧 │ │方米 │├──┼────┼────┼───┼────┼───┼───┼────┼───┤│2824│ 91 │93.10.02│ HW-19│張樹枝 │ 20853│ 東湧 │ 寶仁 │7.9立 ││2824│ │ │6 │ │4 │ │ │方米 ││ │ │ │ │ │ │ │ │ ││ │ │ │ │ │ │ │ │ │├──┼────┼────┼───┼────┼───┼───┼────┼───┤│2950│ 92 │93.10.02│ 8J-94│林信明 │ 20642│ 東湧 │ 寶仁 │15.2立││2950│ │ │2 │ │6 │ │ │方米 ││ │ │ │ │ │ │ │ │ │├──┼────┼────┼───┼────┼───┼───┼────┼───┤│4474│ 93 │93.10.02│ 8J-94│林信明 │ 20643│ 東湧 │ 寶仁 │14.7立││4474│ │ │2 │ │5 │ │ │方米 ││ │ │ │ │ │ │ │ │ │├──┼────┼────┼───┼────┼───┼───┼────┼───┤│4386│ 94 │93.10.02│ 8J-94│林信明 │ 20641│ 東湧 │ 寶仁 │16.4立││4386│ │ │2 │ │5 │ │ │方米 ││ │ │ │ │ │ │ │ │ │├──┼────┼────┼───┼────┼───┼───┼────┼───┤│4700│ 95 │93.10.02│ 8J-94│林信明 │ 20642│ 東湧 │ 寶仁 │15.5立││4700│ │ │2 │ │2 │ │ │方米 ││ │ │ │ │ │ │ │ │ │├──┼────┼────┼───┼────┼───┼───┼────┼───┤│4530│ 96 │93.10.02│ 8J-94│林信明 │ 20643│ 東湧 │ 寶仁 │15立方││4530│ │ │2 │ │8 │ │ │米 ││ │ │ │ │ │ │ │ │ │├──┼────┼────┼───┼────┼───┼───┼────┼───┤│4436│ 97 │93.10.02│ 8J-94│林信明 │ 20643│ 東湧 │ 寶仁 │14.7立││4436│ │ │2 │ │0 │ │ │方米 ││ │ │ │ │ │ │ │ │ │├──┼────┼────┼───┼────┼───┼───┼────┼───┤│4390│ 98 │93.10.02│ 7K-42│張 │ 20853│ 東湧 │ 寶仁 │6.9立 ││4390│ │ │0 │ │5 │ │ │方米 ││ │ │ │ │ │ │ │ │ │├──┼────┼────┼───┼────┼───┼───┼────┼───┤│2674│ 99 │93.10.02│ 7K-42│張 │ 20853│ 東湧 │ 寶仁 │6.4立 ││2674│ │ │0 │ │8 │ │ │方米 ││ │ │ │ │ │ │ │ │ │├──┼────┼────┼───┼────┼───┼───┼────┼───┤│2572│100 │93.10.02│ 7K-42│張 │ 20853│ 東湧 │ 寶仁 │7.5立 ││2572│ │ │0 │ │3 │ │ │方米 ││ │ │ │ │ │ │ │ │ │├──┼────┼────┼───┼────┼───┼───┼────┼───┤│2794│101 │93.10.02│ 7K-42│張 │ 20853│ 東湧 │ 寶仁 │7.1立 ││2794│ │ │0 │ │7 │ │ │方米 ││ │ │ │ │ │ │ │ │ │├──┼────┼────┼───┼────┼───┼───┼────┼───┤│2714│102 │93.10.02│ 7K-42│張 │ 20852│ 東湧 │ 寶仁 │7.2立 ││2714│ │ │0 │ │8 │ │ │方米 ││ │ │ │ │ │ │ │ │ │├──┼────┼────┼───┼────┼───┼───┼────┼───┤│2726│103 │93.10.02│ 7K-42│張 │ 20853│ 東湧 │ 寶仁 │7.7立 ││2726│ │ │0 │ │1 │ │ │方米 ││ │ │ │ │ │ │ │ │ │├──┼────┼────┼───┼────┼───┼───┼────┼───┤│2818│104 │93.10.02│ 7K-42│張 │ 20852│ 東湧 │ 寶仁 │6.4立 ││2818│ │ │0 │ │5 │ │ │方米 ││ │ │ │ │ │ │ │ │ │├──┼────┼────┼───┼────┼───┼───┼────┼───┤│2578│105 │93.10.02│ 7K-42│張 │ 20853│ 東湧 │ 寶仁 │8.1立 ││2578│ │ │0 │ │0 │ │ │方米 ││ │ │ │ │ │ │ │ │ │├──┼────┼────┼───┼────┼───┼───┼────┼───┤│2910│106 │93.10.02│ 7K-42│張 │ 20854│ 東湧 │ 寶仁 │6.8立 ││2910│ │ │0 │ │0 │ │ │方米 ││ │ │ │ │ │ │ │ │ │├──┼────┼────┼───┼────┼───┼───┼────┼───┤│2646│107 │93.10.02│ 7K-42│張 │ 20852│ 東湧 │ 寶仁 │7.1立 ││2646│ │ │0 │ │2 │ │ │方米 ││ │ │ │ │ │ │ │ │ │├──┼────┼────┼───┼────┼───┼───┼────┼───┤│2706│108 │93.10.02│ 7K-42│張 │ 20854│ 東湧 │ 寶仁 │6.2立 ││2706│ │ │0 │ │1 │ │ │方米 ││ │ │ │ │ │ │ │ │ │├──┼────┼────┼───┼────┼───┼───┼────┼───┤│2540│109 │93.10.02│ 7K-42│張 │ 20853│ 東湧 │ 寶仁 │ 7立方││2540│ │ │0 │ │9 │ │ │米 ││ │ │ │ │ │ │ │ │ │├──┼────┼────┼───┼────┼───┼───┼────┼───┤│2688│110 │93.10.02│ 108-G│財 │ 20642│ 東湧 │ 寶仁 │13.8立││2688│ │ │H │ │7 │ │ │方米 ││ │ │ │ │ │ │ │ │ │├──┼────┼────┼───┼────┼───┼───┼────┼───┤│4056│111 │93.10.02│ 108-G│財 │ 20641│ 東湧 │ 寶仁 │14.3立││4056│ │ │H │ │8 │ │ │方米 ││ │ │ │ │ │ │ │ │ │├──┼────┼────┼───┼────┼───┼───┼────┼───┤│4166│112 │93.10.02│ 108-G│財 │ 20642│ 東湧 │ 寶仁 │15.4立││4166│ │ │H │ │3 │ │ │方米 ││ │ │ │ │ │ │ │ │ │├──┼────┼────┼───┼────┼───┼───┼────┼───┤│4376│113 │93.10.02│ 108-G│財 │ 20640│ 東湧 │ 寶仁 │15立方││4376│ │ │H │ │8 │ │ │米 ││ │ │ │ │ │ │ │ │ │├──┼────┼────┼───┼────┼───┼───┼────┼───┤│4294│114 │93.10.02│ 108-G│財 │ 20641│ 東湧 │ 寶仁 │14.8立││4294│ │ │H │ │2 │ │ │方米 ││ │ │ │ │ │ │ │ │ │├──┼────┼────┼───┼────┼───┼───┼────┼───┤│4264│115 │93.10.02│ 108-G│財 │ 20643│ 東湧 │ 寶仁 │14.1立││4264│ │ │H │ │2 │ │ │方米 ││ │ │ │ │ │ │ │ │ │├──┼────┼────┼───┼────┼───┼───┼────┼───┤│4120│116 │93.10.02│ 108-G│財 │ 20640│ 東湧 │ 寶仁 │14.6立││4120│ │ │H │ │3 │ │ │方米 ││ │ │ │ │ │ │ │ │ │├──┼────┼────┼───┼────┼───┼───┼────┼───┤│4212│117 │93.10.02│ X2-02│張 │ 20643│ 東湧 │ 寶仁 │14.6立││4212│ │ │1 │ │3 │ │ │方米 ││ │ │ │ │ │ │ │ │ │├──┼────┼────┼───┼────┼───┼───┼────┼───┤│4260│118 │93.10.02│ X2-02│張 │ 20642│ 東湧 │ 寶仁 │14立方││4260│ │ │1 │ │8 │ │ │米 ││ │ │ │ │ │ │ │ │ │├──┼────┼────┼───┼────┼───┼───┼────┼───┤│4148│119 │93.10.02│ X2-02│張 │ 20642│ 東湧 │ 寶仁 │14.7立││4148│ │ │1 │ │0 │ │ │方米 ││ │ │ │ │ │ │ │ │ │├──┼────┼────┼───┼────┼───┼───┼────┼───┤│4282│120 │93.10.02│ X2-02│張 │ 20642│ 東湧 │ 寶仁 │15.1立││4282│ │ │1 │ │4 │ │ │方米 ││ │ │ │ │ │ │ │ │ │├──┼────┼────┼───┼────┼───┼───┼────┼───┤│4352│121 │93.10.02│ X2-02│張 │ 20641│ 東湧 │ 寶仁 │16.1立││4352│ │ │1 │ │3 │ │ │方米 ││ │ │ │ │ │ │ │ │ │├──┼────┼────┼───┼────┼───┼───┼────┼───┤│4538│122 │93.10.02│ 373-G│鍾 │ 20641│ 東湧 │ 寶仁 │15.4立││4538│ │ │Z │ │7 │ │ │方米 ││ │ │ │ │ │ │ │ │ │├──┼────┼────┼───┼────┼───┼───┼────┼───┤│4516│123 │93.10.02│ 373-G│鍾 │ 20640│ 東湧 │ 寶仁 │15.3立││4516│ │ │Z │ │7 │ │ │方米 ││ │ │ │ │ │ │ │ │ │├──┼────┼────┼───┼────┼───┼───┼────┼───┤│4494│124 │93.10.02│ 373-G│鍾 │ 20641│ 東湧 │ 寶仁 │17.2立││4494│ │ │Z │ │1 │ │ │方米 ││ │ │ │ │ │ │ │ │ │├──┼────┼────┼───┼────┼───┼───┼────┼───┤│4846│125 │93.10.02│ 373-G│張 │ 20640│ 東湧 │ 寶仁 │14.1立││4846│ │ │Z │ │1 │ │ │方米 ││ │ │ │ │ │ │ │ │ │├──┼────┼────┼───┼────┼───┼───┼────┼───┤│4260│126 │93.10.02│ 373-G│鍾 │ 20640│ 東湧 │ 寶仁 │15.4立││4260│ │ │Z │ │2 │ │ │方米 ││ │ │ │ │ │ │ │ │ │├──┼────┼────┼───┼────┼───┼───┼────┼───┤│4518│127 │93.10.02│ FQ-63│紅頭 │ 20643│ 東湧 │ 寶仁 │15.6立││4518│ │ │6 │ │4 │ │ │方米 ││ │ │ │ │ │ │ │ │ │├──┼────┼────┼───┼────┼───┼───┼────┼───┤│4524│128 │93.10.02│ FQ-63│紅頭 │ 20643│ 東湧 │ 寶仁 │14.1立││4524│ │ │6 │ │6 │ │ │方米 ││ │ │ │ │ │ │ │ │ │├──┼────┼────┼───┼────┼───┼───┼────┼───┤│4274│129 │93.10.02│ FQ-63│紅頭 │ 20642│ 東湧 │ 寶仁 │14.2立││4274│ │ │6 │ │9 │ │ │方米 ││ │ │ │ │ │ │ │ │ │├──┼────┼────┼───┼────┼───┼───┼────┼───┤│4254│130 │93.10.02│ FQ-63│紅頭 │ 20641│ 東湧 │ 寶仁 │15.2立││4254│ │ │6 │ │6 │ │ │方米 ││ │ │ │ │ │ │ │ │ │├──┼────┼────┼───┼────┼───┼───┼────┼───┤│4446│131 │93.10.02│ FQ-63│紅頭 │ 20642│ 東湧 │ 寶仁 │15立方││4446│ │ │6 │ │5 │ │ │米 ││ │ │ │ │ │ │ │ │ │├──┼────┼────┼───┼────┼───┼───┼────┼───┤│4418│132 │93.10.02│ FQ-63│紅頭 │ 20641│ 東湧 │ 寶仁 │16.8立││4418│ │ │6 │ │0 │ │ │方米 ││ │ │ │ │ │ │ │ │ │├──┼────┼────┼───┼────┼───┼───┼────┼───┤│4748│133 │93.10.02│ FQ-63│紅頭 │ 20642│ 東湧 │ 寶仁 │15立方││4748│ │ │6 │ │1 │ │ │米 ││ │ │ │ │ │ │ │ │ │├──┼────┼────┼───┼────┼───┼───┼────┼───┤│4410│134 │93.10.02│ FQ-63│紅頭 │ 20640│ 東湧 │ 寶仁 │15.4立││4410│ │ │6 │ │6 │ │ │方米 ││ │ │ │ │ │ │ │ │ │├──┼────┼────┼───┼────┼───┼───┼────┼───┤│4476│135 │93.10.02│ FQ-63│紅頭 │ 20640│ 東湧 │ 寶仁 │15.2立││4476│ │ │6 │ │4 │ │ │方米 ││ │ │ │ │ │ │ │ │ │├──┼────┼────┼───┼────┼───┼───┼────┼───┤│4446│136 │93.10.02│ FQ-63│ 不明 │ 20852│東湧(│ 寶仁 │13.6立││4446│ │ │6 │ │4 │廣福)│ │方米 │├──┼────┼────┼───┼────┼───┼───┼────┼───┤│4140│137 │93.10.02│ FQ-63│ 不明 │ 20821│東湧(│ 寶仁 │15.8立││4140│ │ │6 │ │3 │廣福)│ │方米 │├──┼────┼────┼───┼────┼───┼───┼────┼───┤│4568│138 │93.10.02│ SK-93│ 不明 │ 20627│ 東湧 │ 寶仁 │7.4立 ││4568│ │ │2 │ │3 │ 僑光 │ │方米 │├──┼────┼────┼───┼────┼───┼───┼────┼───┤│2752│139 │93.10.02│ SK-93│ 不明 │ 20627│ 東湧 │ 寶仁 │6.8立 ││2752│ │ │2 │ │4 │ 僑光 │ │方米 │├──┼────┼────┼───┼────┼───┼───┼────┼───┤│2648│140 │93.10.02│ SK-93│ 不明 │ 20627│ 東湧 │ 寶仁 │7.4立 ││2648│ │ │2 │ │0 │ 僑光 │ │方米 │├──┼────┼────┼───┼────┼───┼───┼────┼───┤│2768│141 │93.10.02│ SK-93│ 不明 │ 20627│ 東湧 │ 寶仁 │7.4立 ││2768│ │ │2 │ │2 │ 僑光 │ │方米 │├──┼────┼────┼───┼────┼───┼───┼────┼───┤│2768│141 │93.10.02│ SK-93│ 不明 │ 20626│ 東湧 │ 寶仁 │7.5立 ││2768│ │ │2 │ │9 │ 僑光 │ │方米 │├──┼────┼────┼───┼────┼───┼───┼────┼───┤│2778│142 │93.10.02│ SK-93│ 不明 │ 20627│ 東湧 │ 寶仁 │7.3立 ││2778│ │ │2 │ │1 │ 僑光 │ │方米 │├──┼────┼────┼───┼────┼───┼───┼────┼───┤│2734│143 │93.10.02│ SK-93│ 不明 │ 20626│ 東湧 │ 寶仁 │7.5立 ││2734│ │ │2 │ │7 │ 僑光 │ │方米 │├──┼────┼────┼───┼────┼───┼───┼────┼───┤│2780│144 │93.10.02│ SK-93│ 不明 │ 20626│ 東湧 │ 寶仁 │ 8立方││2780│ │ │2 │ │8 │ 僑光 │ │米 │├──┼────┼────┼───┼────┼───┼───┼────┼───┤│2872│145 │93.10.02│ SK-93│ 不明 │ 20626│ 東湧 │ 寶仁 │6.5立 ││2872│ │ │2 │ │6 │ 僑光 │ │方米 │├──┼────┼────┼───┼────┼───┼───┼────┼───┤│2596│146 │93.10.02│ SK-93│ 不明 │ 20627│ 東湧 │ 寶仁 │6.3立 ││2596│ │ │2 │ │5 │ 僑光 │ │方米 │├──┼────┼────┼───┼────┼───┼───┼────┼───┤│2550│147 │93.10.02│ SK-93│ 不明 │ 20627│ 東湧 │ 寶仁 │6.7立 ││2550│ │ │2 │ │7 │ 僑光 │ │方米 │├──┼────┼────┼───┼────┼───┼───┼────┼───┤│2630│148 │93.10.02│ SK-93│ 不明 │ 20626│ 東湧 │ 寶仁 │6.7立 ││2630│ │ │2 │ │5 │ 僑光 │ │方米 │├──┼────┼────┼───┼────┼───┼───┼────┼───┤│2628│149 │93.10.02│ SK-93│ 不明 │ 20627│ 東湧 │ 寶仁 │7.3立 ││2628│ │ │2 │ │8 │ 僑光 │ │方米 │├──┼────┼────┼───┼────┼───┼───┼────┼───┤│2744│150 │93.10.02│ SK-93│ 不明 │ 20627│ 東湧 │ 寶仁 │7.3立 ││2744│ │ │2 │ │6 │ 僑光 │ │方米 │├──┼────┼────┼───┼────┼───┼───┼────┼───┤│2746│151 │93.10.02│ 6J-89│ 不明 │ 20641│ 東湧 │ 寶仁 │15立方││2746│ │ │2 │ │4 │ │ │米 ││ │ │ │ │ │ │ │ │ ││ │ │ │ │ │ │ │ │ │├──┼────┼────┼───┼────┼───┼───┼────┼───┤│4392│152 │93.10.02│ 6J-89│ 不明 │ 20641│ 東湧 │ 寶仁 │13.7立││4392│ │ │2 │ │9 │ │ │方米 ││ │ │ │ │ │ │ │ │ │├──┼────┼────┼───┼────┼───┼───┼────┼───┤│4144│153 │93.10.02│ 6J-89│ 不明 │ 20640│ 東湧 │ 寶仁 │14立方││4144│ │ │2 │ │5 │ │ │米 ││ │ │ │ │ │ │ │ │ │├──┼────┼────┼───┼────┼───┼───┼────┼───┤│4200│154 │93.10.02│ 6J-89│ 不明 │ 20640│ 東湧 │ 寶仁 │14.7立││4200│ │ │2 │ │9 │ │ │方米 ││ │ │ │ │ │ │ │ │ │├──┼────┼────┼───┼────┼───┼───┼────┼───┤│4332│155 │93.10.02│ 6J-89│ 不明 │ 20643│ 東湧 │ 寶仁 │13.7立││4332│ │ │2 │ │7 │ │ │方米 ││ │ │ │ │ │ │ │ │ │├──┼────┼────┼───┼────┼───┼───┼────┼───┤│4142│156 │93.10.02│ 6J-89│ 不明 │ 20643│ 東湧 │ 寶仁 │13.3立││4142│ │ │2 │ │1 │ │ │方米 ││ │ │ │ │ │ │ │ │ │├──┼────┼────┼───┼────┼───┼───┼────┼───┤│4066│157 │93.10.02│ 792-G│ 不明 │ 20521│東湧(│ 寶仁 │15.8立││4066│ │ │J │ │7 │廣福)│ │方米 │├──┼────┼────┼───┼────┼───┼───┼────┼───┤│4698│158 │93.10.02│ 792-G│ 不明 │ 20522│東湧 │ 寶仁 │14.2立││4698│ │ │J │ │0 │ │ │方米 ││ │ │ │ │ │ │ │ │ ││ │ │ │ │ │ │ │ │ │├──┼────┼────┼───┼────┼───┼───┼────┼───┤│4390│159 │93.10.02│ 792-G│ 不明 │ 20521│東湧(│ 寶仁 │15.9立││4390│ │ │J │ │9 │廣福)│ │方米 │├──┼────┼────┼───┼────┼───┼───┼────┼───┤│4712│160 │93.10.02│ 792-G│ 不明 │ 20521│東湧(│ 寶仁 │15.7立││4712│ │ │J │ │6 │廣福)│ │方米 │├──┼────┼────┼───┼────┼───┼───┼────┼───┤│4600│161 │93.10.02│ 792-G│ 不明 │ 20521│東湧(│ 寶仁 │14.7立││4600│ │ │J │ │8 │廣福)│ │方米 │├──┼────┼────┼───┼────┼───┼───┼────┼───┤│4488│162 │93.10.02│ 792-G│ 不明 │ 20522│東湧(│ 寶仁 │15立方││4488│ │ │J │ │3 │廣福)│ │米 │├──┼────┼────┼───┼────┼───┼───┼────┼───┤│4530│163 │93.10.02│ 792-G│ 不明 │ 20521│東湧(│ 寶仁 │15.7立││4530│ │ │J │ │5 │廣福)│ │方米 │├──┼────┼────┼───┼────┼───┼───┼────┼───┤│4676│164 │93.10.02│ 792-G│ 不明 │ 20522│東湧(│ 寶仁 │14.8立││4676│ │ │J │ │2 │廣福)│ │方米 │├──┼────┼────┼───┼────┼───┼───┼────┼───┤│4492│165 │93.10.02│ 792-G│ 不明 │ 20522│東湧(│ 寶仁 │14.2立││4492│ │ │J │ │1 │廣福)│ │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