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9年度聲字第1698號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 刑 人 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搶奪等案件,聲請免予繼續執行強制工作(96年度執保字第258號、99年度執聲字第127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甲○○因犯搶奪等罪所處之強制工作處分,免予繼續執行。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處分人甲○○因搶奪、竊盜等案件,經本院以90年度訴字第 470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89年度偵字第19509號等)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確定,已自民國96年9月1日起開始執行強制工作,刑期至99年8月31日屆滿。
玆據執行機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99年 4月26日泰訓所教字第0991100195號函略謂:「受刑人表現良好,悛悔有據,請向法院聲請裁定免予繼續執行強制工作處分」等語,經核附送之有關考核表等件,認無繼續執行其強制工作之必要,爰依保安處分執行法第 28條第1項、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等規定聲請裁定免予繼續執行等語。
二、按刑法業於94年2月2日總統令修正公布,並自95年7月1日施行。受處分人行為時,修正前刑法第90條第 1項、第98條規定:「有犯罪之習慣或以犯罪為常業或因遊蕩或懶惰成習而犯罪者,得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依‧‧‧第90條規定宣告之保安處分,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認為無執行之必要者,法院得免其處分之執行」;其後應適用之相關法律變更為「有犯罪之習慣或因遊蕩或懶惰成習而犯罪者,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依‧‧‧第90條第 1項‧‧‧規定宣告之保安處分,於處分執行完畢或一部執行而免除後,認為無執行刑之必要者,法院得免其刑之全部或一部執行」等情,本件受處分人既係依修正前刑法第90條之規定宣告強制工作,並已執行徒刑完畢,依刑法第2條第1項之規定,其是否免其強制工作之執行,自應適用修正前之規定甚明。
三、次按保安處分定有期間者,在期間未終了前,認無繼續執行之必要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報請指揮執行法院之檢察官,聲請免其處分之執行,保安處分執行法第28條第 1項前段定有明文;再按,95年10月19日修正發布之保安處分累進處遇規程第17條之 2規定:依刑法宣告之強制工作受處分人,其犯罪行為終了或結果之發生在中華民國95年7月1日刑法第90條修正生效前者,報請免予繼續執行之累進處遇標準,適用81年 7月29日修正發布之本規程第17條第1項第2款規定。但其犯罪行為終了或結果之發生在95年7月1日後者,報請免予繼續執行之累進處遇標準,適用95年10月19日修正施行之本規程第17條第1項第3款規定;又81年 7月29日修正發布之保安處分累進處遇規程第1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受處分人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免予繼續執行:二、依刑法宣告之強制工作受處分人,已晉入第一等,其最近 3個月內,每月得分在22分以上,執行機關認為無繼續執行之必要者,得檢具事證,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後,報請檢察官聲請法院免予繼續執行。茲受處分人所為搶奪等之行為終了時間,係在95年7月1日刑法第90條修正生效前,有本院90年度訴字第470號判決在卷可按,揆諸上開說明,本件自應適用81年7月29日修正發布之保安處分累進處遇規程第1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合先敘明。
四、經查:受處分人前因搶奪等罪,經本院於91年12月11日以90年度訴字第470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且依修正前刑法第90條規定,宣告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 3年確定,嗣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自96年9月1日起移送執行刑後強制工作迄今在案(期滿日期為99年8月31日)。茲聲請人以執行機關即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以受處分人執行此項處分已滿 1年,考核其在場行狀良好,悛悔有據,認有應免予繼續強制工作之執行處分之必要,檢具事證,報經法務部函示核准免予繼續執行強制工作,並通知聲請人聲請本院裁定免予繼續強制工作之執行等情,有本院90年度訴字第 470號刑事判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執行保安處分指揮書、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99年4月26日泰訓所教字第0991100195號函、法務部99年4月 9日法矯字第0999011821號函、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保安處分人成績記分總表、報請免予繼續執行保安處分報告表在卷可憑。經本院覆核符合前揭規定,認為檢察官聲請免予繼續執行強制工作,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依保安處分執行法第28條第1項前段,81年7月29日修正發布之保安處分累進處遇規程第17條第1項第2款、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9 年 5 月 17 日
刑事第四庭 法 官 張恩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 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黃舜民中 華 民 國 99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