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9年度聲字第3638號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甲○○上列聲請人因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案件,經檢察官聲請單獨宣告沒收(99年度執聲字第270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扣案之高效UV淨白防曬乳液壹瓶沒收。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因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案件,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民國98年6月23日以98年度偵字第13520號為緩起訴處分,於98年6月23日確定,於99年6月22 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扣案之高效UV淨白防曬乳液1瓶,係被告所有且供犯罪所用之物,爰依刑事訴訟法第
259 條之1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 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定有明文。經查,本件被告因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98年6月23日確定,於99年6月22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等情,有該緩起訴處分書、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執行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各1份、全國刑案資料查註表在卷可稽;而扣案之高效UV淨白防曬乳液1瓶(詳98年保管字第2196號扣押物品清單),係被告所有且供其犯罪所用之物,業據被告供述屬實,揆諸前揭說明,本件聲請人就前開扣押物品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之規定,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99 年 9 月 23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郭德進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陳惠玲中 華 民 國 99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