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聲字第3237號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 刑 人 王子豪 男 38歲(民國00年0月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屏東縣屏東市○○路○○巷○○號居臺中市○○區○○路○○○○○號
屏東縣里港鄉○○村○○00號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及應執行之刑(102年度執聲字第2416號、102年度執字第609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王子豪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 由
一、按犯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1000元、2000元或3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而有罪之判決書,應於主文內載明所犯之罪,若諭知有期徒刑,如得易科罰金,應記載其折算之標準,刑事訴訟法第309條第2款亦有明文規定;又判決如漏未記載易科罰金,執行顯有困難者,被告及檢察官均有聲請權,司法院院字第1356號解釋可資參照。
二、另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應執行之刑期,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1條第5款前段、第53條規定甚明。
三、受刑人王子豪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案件(詳如附表所示),均經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而確定在案,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如附表所示之判決各1份在卷可憑;又受刑人所犯各罪為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且宣告刑亦均為6月以下有期徒刑,茲檢察官聲請就如附表所示之各罪,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並定其應執行之刑,依前揭說明,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爰定各罪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並定其應執行之刑,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第41條第1項、第8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25 日
刑事第十九庭 法 官 蔡家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應附繕本)並敘述抗告之理由。
書記官 曾右喬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25 日附表:
┌───────┬────────┬────────┬────────┐│ 編號 │ 1 │ 2 │ 3 │├───────┼────────┼────────┼────────┤│ 罪名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兒童及少年性交易│兒童及少年性交易││ │防制條例 │防制條例 │防制條例 │├───────┼────────┼────────┼────────┤│ 宣告刑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6月 │├───────┼────────┼────────┼────────┤│ 犯罪日期 │99年8月18日 │99年9月2日 │99年9月初某日 ││ │ │ │ │├───────┼────────┼────────┼────────┤│偵查(自訴)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關年度案號 │檢察署99年度偵字│檢察署99年度偵字│檢察署99年度偵字││ │第27460、28528、│第27460、28528、│第27460、28528、││ │28530號 │28530號 │28530號 │├──┬────┼────────┼────────┼────────┤│ │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 │ │ ││ ├────┼────────┼────────┼────────┤│最後│ 案號 │100年度侵訴字第 │100年度侵訴字第 │100年度侵訴字第 ││事實│ │126號 │126號 │126號 ││審 ├────┼────────┼────────┼────────┤│ │判決日期│101年8月31日 │101年8月31日 │101年8月31日 │├──┼────┼────────┼────────┼────────┤│ │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 │ │ ││確定├────┼────────┼────────┼────────┤│判決│ 案號 │100年度侵訴字第 │100年度侵訴字第 │100年度侵訴字第 ││ │ │126號 │126號 │126號 ││ ├────┼────────┼────────┼────────┤│ │確定日期│101年10月1日 │101年10月1日 │101年10月1日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備 註 │檢察署102年度執 │檢察署102年度執 │檢察署102年度執 ││ │字第6091號 │字第6091號 │字第6091號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