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3年度聲字第3271號聲 請 人 蔡榆萱訴訟代理人 李思樟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之扶助律師)相 對 人 莊國勳上列聲請人就與相對人間之103年度交附民字第294號損害賠償事件聲請訴訟救助,茲因該案件經本院於中華民國104年1月13日以103年度交附民字第294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移送本院民事庭,爰將本件聲請訴訟救助事件一併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 月 13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李雅俐
法 官 時瑋辰法 官 黃佳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葉俊宏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