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09年度附民字第309號原 告 謝錦章
吳惠英周鈺玲謝柏烜謝苡淇謝苡欣上三人共同法定代理人 周鈺玲上六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林殷佐律師被 告 群峪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陳俊孚上列被告因違反消防法等案件(109年度訴字第290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2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 法 官 陳培維
法 官 陳怡珊法 官 彭國能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宇萱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