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0 年聲字第 298 號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聲字第298號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 刑 人 蘇育廷上列受刑人因搶奪等案件,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110 年度執聲付字第5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蘇育廷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 由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蘇育廷前犯搶奪等罪,經本院判處有期徒刑3 年10月確定後移送執行。茲聲請人以受刑人業經法務部於民國110 年1 月14日核准假釋,而該案犯罪事實最後裁判之法院為本院(107 年度豐簡字第144 號),爰聲請於其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等語。本院審核有關文件,認聲請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

481 條第1 項、刑法第93條第2 項、第96條但書,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1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田雅心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高偉庭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1 日

裁判日期:202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