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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3 年交易字第 1717 號刑事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3年度交易字第1717號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王益豊輔 佐 人 王祈傑選任辯護人 江政峰律師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113年度偵字第35807號),本院認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113年度豐交簡字第462號)。改依通常程序處理,判決如下:

主 文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如附件聲請簡易判決書所載。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又告訴經撤回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本案被告王益豊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84條前段之過失傷害罪嫌,依同法第287條之規定,須告訴乃論。茲告訴人劉桂娘與被告間成立調解,並具狀撤回告訴,有本院調解程序筆錄、聲請撤回告訴狀在卷可稽,揆諸前開說明,爰不經言詞辯論,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洪佳業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檢察官王富哲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2 日

刑事第十七庭 法 官 林忠澤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不服判決,應備理由具狀向檢察官請求上訴,上訴期間之計算,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起算。

書記官 林政佑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2 日附件: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3年度偵字第35807號被 告 王益豊 男 78歲(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住○○市○○區○○路0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王益豊於民國113年2月26日上午7時41分許,駕駛農用搬運機(無車牌),沿臺中市神岡區六張路自西向東方向直行,駛至靠近六張路15之8號前,正左轉進入巷子時,本應注意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依當時情形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禮讓自左後方同向前來之直行車而遽然左轉。適逢劉桂娘騎乘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沿六張路自其左後方騎乘前來,見狀閃避不及,而撞上王益豊所駕駛、左轉中之農用搬運機,致劉桂娘人車倒地,並受有雙側骨盆骨折、右側肋骨多發性骨折、牙齒閉鎖性骨折(外傷性)、左側小腿開放性傷口、右側肩胛骨骨折之傷害。

二、案經劉桂娘聲請臺中市神岡區調解委員會移送偵辦(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31條規定,視為於聲請調解時已經告訴)暨臺中市神岡區公所函送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被告王益豊於警詢(即道路交通事故談話紀錄表)及本署偵查中坦承上揭犯罪事實,並經證人即告訴人劉桂娘於警詢(即道路交通事故談話紀錄表)及本署偵查中陳述明確,復有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交通事故補充資料表各1份、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診斷證明書2紙、車禍現場照片26張存卷可考,足認被告上揭犯嫌應堪認定。

二、按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第1項第7款訂有明文,被告駕車時未應盡上開注意義務以致肇事,就告訴人之受傷結果自有過失。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84條前段之過失傷害罪嫌。又被告於車禍發生後,在未有職司偵查職務之公務員發現其犯罪前,於肇事現場停留,向前來處理之員警承認為肇事人等情,有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肇事人自首情形紀錄表附卷可稽,為自首,請依刑法第62條前段規定,減輕其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 致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4 日

檢 察 官 洪佳業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7 日

書 記 官 邱靜育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0 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30 萬元以下罰金。

當事人注意事項:

(一)本件係依據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被告、告訴人、被害人對告訴乃論案件,得儘速試行和解,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請告訴人寄送撤回告訴狀至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易庭。

(三)被告、告訴人、被害人對本案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以書狀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易庭陳明。

裁判案由:過失傷害
裁判日期:2025-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