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4年度中簡字第2858號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洪韻蓉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4年度偵字第43290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A03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應執行拘役陸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除補充更正如以下外,餘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㈠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犯罪事實欄第1至2行「於如附表所示時間」,應補充為「分別於如附表所示時間」。
㈡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犯罪事實欄第3行「竊取店長A02所管領
販售如附表所示商品」,應補充為「分別徒手竊取店長A02所管領販售如附表所示商品」。
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更正為本判決附表一。
二、論罪科刑㈠核被告A03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被告分
別於附表一各編號所為之竊盜犯行,乃各基於同一犯意,在密接時間及同一地點所為之數行為,侵害同一法益,各行為間之獨立性均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於刑法評價上,應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為接續犯,各應論以一罪。㈡數罪併罰
又被告所犯如附表一各編號所示4次竊盜行為間,雖地點、被害人均相同,惟於時間上已可明顯區隔,而具有獨立性,被告所為4次竊盜行為顯係分別起意為之,而應論以數罪,是被告4次竊盜犯行間,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聲請意旨認此部分應論以接續犯之一罪,容有誤會,併此敘明。
㈢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係具有通常智識能力之
成年人,非無謀生能力,竟為一己之私,恣意竊取他人之物,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法益之觀念,所為實不足取;又被告曾於民國101年間因犯竊盜罪,經本院101年度豐簡字第185號判處拘役50日確定,有法院前案紀錄表附卷可佐;惟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有和解書存卷可稽;復考量被告以徒手方式竊取物品之犯罪手段、竊得財物之價值等節;兼衡被告之身心狀況,並自承學歷為大學畢業、無業及家庭經濟狀況勉持(見偵卷第19頁警詢筆錄之受詢問人欄位、第41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附表二各編號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又本院衡酌被告所犯皆屬普通竊盜犯罪類型,其犯罪手段、模式相似,可歸責之重複程度較高,復考量被告犯罪時間密接性、侵害法益之程度及對象等一切情狀,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沒收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沒收,於全部或
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第5項分別定有明文。查被告所竊得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價值共計新臺幣【下同】3,237元),業據被告與被害人以原價3,237元賠償作為和解內容,並全數履行完畢乙節,有和解書、被害人刑事陳報狀在卷為憑(見偵卷第95、101頁),是被告既已將竊得之物品等價賠償被害人,堪認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揆諸前揭規定,自無庸再對其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收受本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應附繕本)。本案經檢察官吳錦龍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25 日
臺中簡易庭 法 官 毛妤甄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不服判決,應備理由具狀向檢察官請求上訴,上訴期間之計算,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起算。
書記官 江慧貞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25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320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0 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
編號 時間 遭竊商品/數量/價值(新臺幣) 1 114年6月17日16時42分許 ⒈萬歲牌活力六寶2包(價值144元) ⒉萬歲牌無調味綜合果1包(價值110元) ⒊東京豚骨風味拉麵冷凍包1包(價值119元) ⒋冷凍青花菜2包(價值78元) ⒌米粒狀花椰菜1包(價值39元) ⒍FMC不知春茶4瓶(價值120元) ⒎FMC冷壓椰子水1瓶(價值100元) 2 114年6月19日16時37許 ⒈我家牛排玉米濃湯2包(價值270元) ⒉FMC濕紙巾60抽1包(價值79元) ⒊花生夾心酥2包(價值84元) 3 114年6月30日7時46分許 ⒈FMC四季春青茶7瓶(價值210元) ⒉古道酸梅湯1瓶(價值30元) ⒊嚴選甘栗仁4包(價值236元) ⒋超氟牙膏1條(價值88元) ⒌花生夾心酥1包(價值42元) ⒍FMC冷壓椰子水1瓶(價值100元) ⒎純喫茶檸檬紅茶1瓶(價值25元) ⒏純喫茶綠茶1瓶(價值25元) 4 114年7月2日7時40分許 ⒈光泉茉莉茶凍3個(價值75元) ⒉自然零無加糖優格1個(價值30元) ⒊福樂燕麥草莓優酪1個(價值35元) ⒋福樂Q果草莓覆盆莓優酪3個(價值105元) ⒌優意思仲夏藍莓蛋白質果醬優格1個(價值39元) ⒍純喫茶綠茶3瓶(價值75元) ⒎純喫茶檸檬紅茶3瓶(價值75元) ⒏AB優酪乳無糖2瓶(價值56元) ⒐AB優酪乳原味2瓶(價值56元) ⒑LP33機能優酪乳3瓶(價值84元) ⒒義美古早味傳統豆奶1L1瓶(價值50元) ⒓FMC不知春茶2瓶(價值60元) ⒔嚴選甘栗仁1包(價值59元) ⒕綠島鑽牛奶冰棒1盒(價值110元) ⒖科克蘭三層抽取式衛生紙1串(價值429元)附表二:
編號 犯罪事實 罪名及宣告刑 1 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犯行 A03犯竊盜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 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犯行 A03犯竊盜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 如附表一編號3所示犯行 A03犯竊盜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 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犯行 A03犯竊盜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件: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瑜股
114年度偵字第43290號被 告 A03
選任辯護人 張焜傑律師(法扶律師)上被告因竊盜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敘述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如下:
犯罪事實
一、A03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如附表所示時間,在臺中市○○區○○路0段000○00號全家超商台中陽光門市,竊取店長A02所管領販售如附表所示商品(價值共計新臺幣〔下同〕3237元),得手後,將商品置於隨身袋內後離去。嗣A02發現遭竊,報警處理,經警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始悉上情。
二、案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A03於警詢及偵查中供承不諱,核與被害人A02於警詢指述之情節相符,並有員警職務報告、監視器錄影畫面翻拍照片等在卷可稽,足認被告自白與事實相符,被告犯嫌堪予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被告前後4次竊盜犯行,被害人相同,時間、地點密接,且行為方式相同,應係本於單一犯意接續進行上開犯行,為接續犯,請以一罪論。另被告如附表所竊商品,為被告犯罪所得,惟被告業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3237元予被害人,此有和解書在卷可參,爰依刑法第38條之2第2項規定,不另聲請宣告沒收,附此敘明。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 致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28 日
檢 察 官 吳錦龍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23 日
書 記 官 劉育維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0 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當事人注意事項:
(一)本件係依據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被告、告訴人、被害人對告訴乃論案件,得儘速試行和解,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請告訴人寄送撤回告訴狀至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易庭。
(三)被告、告訴人、被害人對本案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以書狀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易庭陳明。
附表編號 時間 商品 數量 價值(新臺幣) 1 114年6月17日16時42分許 萬歲牌活力六寶 2包 144元 2 萬歲牌無調味綜合果 1包 110元 3 東京豚骨風味拉麵冷凍包 1包 119元 4 冷凍青花菜 2包 78元 5 米粒狀花椰菜 1包 39元 6 FMC不知春茶 4瓶 120元 7 FMC冷壓椰子水 1瓶 100元 8 114年6月19日16時37許 我家牛排玉米濃湯 2包 270元 9 FMC濕紙巾60抽 1包 79元 10 花生夾心酥 2包 84元 11 114年6月30日7時46分許 FMC四季春青茶 7瓶 210元 12 古道酸梅湯 1瓶 30元 13 嚴選甘栗仁 4包 236元 14 超氟牙膏 1條 88元 15 花生夾心酥 1包 42元 16 FMC冷壓椰子水 1瓶 100元 17 純喫茶檸檬紅茶 1瓶 25元 18 純喫茶綠茶 1瓶 25元 19 114年7月2日7時40分許 光泉茉莉茶凍 3個 75元 20 自然零無加糖優格 1個 30元 21 福樂燕麥草莓優酪 1個 35元 22 福樂Q果草莓覆盆莓優酪 3個 105元 23 優意思仲夏藍莓蛋白質果醬優格 1個 39元 24 純喫茶綠茶 3瓶 75元 25 純喫茶檸檬紅茶 3瓶 75元 26 AB優酪乳無糖 2瓶 56元 27 AB優酪乳原味 2瓶 56元 28 LP33機能優酪乳 3瓶 84元 29 義美古早味傳統豆奶1L 1瓶 50元 30 FMC不知春茶 2瓶 60元 31 嚴選甘栗仁 1包 59元 32 綠島鑽牛奶冰棒 1盒 110元 33 科克蘭三層抽取式衛生紙 1串 429元 共計32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