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4年度單禁沒字第724號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張振桔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14年度戒毒偵字第165號),聲請宣告沒收物(114年度聲沒字第55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員警於民國111年8月27日凌晨1時5分許,在臺中市○區○○街000號前,查獲被告張振桔非法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及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各1次,並扣得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驗後淨重0.8052公克,扣存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毒保字第441號)及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6包(驗後總淨重8.8540公克,扣存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安保字第1078號)。而被告前因另涉施用第一、二級毒品案件,經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依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毒聲字第71號裁定送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後,因認有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復經同院以111年度毒聲字第628號裁定令入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因所受強制戒治已滿6個月,其成效經評定為合格,認無繼續執行強制戒治之必要,於112年5月4日釋放,並以112年度戒毒偵字第180、181號為不起訴處分在案,有矯正簡表、全國施用毒品案件紀錄表及該案不起訴處分書等在卷可稽。本件被告上開施用第一、二級毒品犯行,核與上開毒品案均屬同一犯次,應為該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程序效力所及,自不得再行追訴,是由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查前開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驗後淨重0.8052公克)及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6包(驗後總淨重8.8540公克)均係違禁物品,有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1年9月6日草療鑑字第1110800504號鑑驗書在卷可參,爰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刑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等語。
二、按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又按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第1項、第40條第2項亦有規定。另法院認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有理由者,應為准許之裁定,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亦定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前因另涉施用第一、二級毒品案件,經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依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毒聲字第71號裁定送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後,因認有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復經同院以111年度毒聲字第628號裁定令入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因所受強制戒治已滿6個月,其成效經評定為合格,認無繼續執行強制戒治之必要,於112年5月4日釋放,並以112年度戒毒偵字第180、181號為不起訴處分在案,有矯正簡表、全國施用毒品案件紀錄表及該案不起訴處分書等在卷可稽。本件被告上開施用第一、二級毒品犯行,核與上開毒品案均屬同一犯次,應為該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程序效力所及,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4年度戒毒偵字第165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在案,有上開不起訴處分書附卷可據。而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白色粉末1包(驗餘淨重為
0.80052克),經鑑驗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扣案如附表編號2至7所示之晶體共6包(驗後總淨重8.8540公克),經鑑驗均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有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1年9月6日草療鑑字第1110800504號鑑驗書存卷可查(見核交卷第21頁),足認上揭扣案物確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第2款所列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無訛,是除鑑析用罄,堪認業已滅失外,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應諭知沒收銷燬。而包裝上開扣案物之包裝袋共7只,因包覆毒品,其上顯留有該毒品之殘渣,衡情自難與之剝離,且無析離之實益與必要,當應連同該包裝併予宣告沒收銷燬之。從而,聲請人之聲請,經核於法要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55條之36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11條、第40條第2項,裁定如
主文。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13 日
刑事第十一庭 法 官 王宥棠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劉燕媚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13 日附表:
編號 扣案物名稱及數量 1 海洛因1包(含包裝袋1只)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1年9月6日草療鑑字第1110800504號鑑定書: 檢品編號:B0000000 送驗數量:0.8186公克 驗餘數量:0.8052公克 檢出檢果:第一級毒品海洛因 2 甲基安非他命1包(含包裝袋1只)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1年9月6日草療鑑字第1110800504號鑑定書: 檢品編號:B0000000 送驗數量:1.3573公克 驗餘數量:1.3392公克 檢出檢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3 甲基安非他命1包(含包裝袋1只)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1年9月6日草療鑑字第1110800504號鑑定書: 檢品編號:B0000000 送驗數量:1.4547公克 驗餘數量:1.4410公克 檢出檢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4 甲基安非他命1包(含包裝袋1只)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1年9月6日草療鑑字第1110800504號鑑定書: 檢品編號:B110751 送驗數量:1.5288公克 驗餘數量:1.5234公克 檢出檢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5 甲基安非他命1包(含包裝袋1只)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1年9月6日草療鑑字第1110800504號鑑定書: 檢品編號:B0000000 送驗數量:1.5244公克 驗餘數量:1.5196公克 檢出檢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6 甲基安非他命1包(含包裝袋1只)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1年9月6日草療鑑字第1110800504號鑑定書: 檢品編號:B110753 送驗數量:1.5240公克 驗餘數量:1.5163公克 檢出檢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7 甲基安非他命1包(含包裝袋1只)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1年9月6日草療鑑字第1110800504號鑑定書: 檢品編號:B0000000 送驗數量:1.5270公克 驗餘數量:1.5145公克 檢出檢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