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中簡字第715號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葉榆耀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4年度偵字第6287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A03犯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三項之失火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75條第3項之失火罪。
三、按一失火行為所燒燬之對象縱然不同,但行為僅一個,而應為整體的觀察,成立單純一罪(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2608號判決參照)。是被告以一失火行為,燒燬臺中市○里區○○路000巷00號房屋(即系爭房屋)及鄰屋即臺中市○里區○○路000巷00號、臺中市○里區○○路0段0巷000弄000號等為建物所有人或使用人所有物品,依前揭說明,應論以單純一罪。
四、爰以被告之責任為基礎,審酌:(一)被告因點蚊香用火不慎之行為,失火燒燬他人所有上開物品,造成他人受有財物損失,並致生公共危險,所為確有不該,應予非難。(二)被告坦承犯行,並與鄰屋建物屋主調解成立及已依約給付(見本院卷所附臺中市大里區調解委員會調解書),且已支付系爭房屋清運等費用,但因對賠償金額之認知差距,迄無法與系爭房屋屋主達成和解之犯後態度。(三)被告自陳之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見偵卷P13)暨所生危害情形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六、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10 日
臺中簡易庭 法 官 王振佑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不服判決,應備理由具狀向檢察官請求上訴,上訴期間之計算,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起算。
書記官 葉馨茹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10 日附錄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刑法第175條放火燒燬前二條以外之他人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燒燬前二條以外之自己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失火燒燬前二條以外之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拘役或 9 千元以下罰金。
附件: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4年度偵字第62876號被 告 A03
選任辯護人 林恆安律師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A03自民國114年2月10日起,向A01承租座落於臺中市○里區○○路000巷00號房屋(下稱系爭房屋)。A03於民國114年10月2日下午5時許,在系爭房屋一樓停車處後方點燃艾草蚊香,應注意用火安全,避免該處火源引燃火災,而依當時之情形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致艾草蚊香之火種引燃火災,使系爭房屋及臺中市○里區○○路000巷00號、臺中市○里區○○路0段0巷000弄000號受有附表所示之損害。
二、案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訊據被告A03對於前開犯罪事實坦承不諱,核予證人即報案人A02於警詢證述、證人即系爭房屋所有權人A01證述相符,復有火災現場勘查紀錄及原因研判資料、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仁化分隊火災出動觀察紀錄、火災按現場附近位置圖、現場照片、房屋租賃契約書之公證書、系爭房屋建物所有權狀、火災保險資料查詢表等在卷可參,是以被告之犯嫌洵堪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75條第3項失火燒燬住宅、建築物以外之他人或自己所有物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 致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21 日 檢察官 鄒千芝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13 日 書記官 宋祖寧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175條放火燒燬前二條以外之他人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燒燬前二條以外之自己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失火燒燬前二條以外之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拘役或 9 千元以下罰金。當事人注意事項:(一)本件係依據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二)被告、告訴人、被害人對告訴乃論案件,得儘速試行和解,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請告訴人寄送撤回告訴狀至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易庭。(三)被告、告訴人、被害人對本案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以書狀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易庭陳明。附表一、臺中市○里區○○路0段0巷000弄000號外觀:北側外部磁磚 牆面水泥被覆層受燒燻黑、剝落。二、臺中市○里區○○路000巷00號:5樓陽台塑質採光照受煙燻 黑,北側磁磚貼覆牆面高處受煙燻黑。三、系爭房屋:(一)外觀:北側外牆磁磚貼覆牆面受煙燻黑,窗戶玻璃受煙燻黑,紗窗受熱變形;南側外牆磁磚貼覆牆面受燒燻黑、變色、剝落。(二)內部: 1.5樓陽台塑質採光罩受煙燻黑、北側磁磚貼覆牆面高處受煙 燻黑、燈具塑質外殼受熱熱熔、洗衣機塑質外殼受煙燻黑、 高處局部受熱熱熔,落地鋁門玻璃受煙燻黑。 2.4樓書房磚造牆面水泥被覆層高處輕微受煙燻黑、窗戶玻璃 受煙燻黑、紗窗受熱熱熔,臥室(二)磚造牆面水泥被覆層 高處輕微受煙燻黑、窗戶玻璃受煙燻黑、紗窗受熱熱熔。 3.3樓電腦室磚造牆面水泥被覆層高處輕微受煙燻黑,窗戶玻 璃受煙燻黑,紗窗受熱熱熔。臥室(一)磚造牆面水泥被覆 層高處輕微受煙燻黑、窗戶玻璃受煙燻黑、紗窗受熱熱熔。 4.2樓南側廁所磁磚貼覆牆面受燒燻黑、窗戶玻璃受燒燻黑、 紗窗受燒燒熔、客廳磚造牆面水泥被覆層受煙燻黑、窗戶玻 璃受煙燻黑、紗窗受熱熱熔。 5.1樓倉庫北側:東側及西側磁磚貼覆牆面受燒燻黑、剝落。 停放自用小客車(ALQ-2211)車身前側擋風玻璃受燒燻黑、 破裂,車頂鈑金烤漆受燒燻黑、變色,上方擺設鋁梯受燒燻 黑、車身右側鈑金烤漆受燒燻黑、變色,車窗玻璃受燒燒 熔、破裂,車身後側鈑金烤漆受燒燻黑、變色、泛白,後側 擋風玻璃受燒破裂、左側鈑金烤漆受燒燻黑、變色嚴重,車 窗玻璃受燒燻黑、破裂。前座內部塑質飾板受燒燻黑、燒 熔、掉落,後座擺放雜物受燒燻黑、局部燒熔、燒失。1樓 陽台磚造牆磁磚貼覆牆面受燒變色、剝落嚴重。1樓倉庫南 側:鋼筋混凝土頭頂板水泥被覆層受燒燻黑、變色、泛白、 剝落。東側磚造牆面水泥被覆層受燒燻黑、變色、廁所木質 門受燒碳化、燒失,磁磚貼覆牆面受燒燻黑,廁所磁磚貼覆 牆面受燒燻黑,南側落地門玻璃受燒破裂,鋁質門框受燒燒 熔,西側矽酸鈣板裝潢牆面受燒燻黑、破裂,裸露磚造牆面 水泥被覆層受燒燻黑、變色,西側低處壁面插座塑質外殼受 燒燻黑、局部燒熔,室內電源配線絕緣被覆層受燒燻黑、插 座上插接電源延長線,絕緣被覆層受燒燻黑、局部燒失,鐵 架(一)受燒變色、變形,鐵架(二)受燒變色、變形。鐵 架上及地面擺放紙箱受燒燒失,紙箱內部電線線材材料絕緣 被覆層受燒燒失,裸露銅線、監視錄影設備主機及本體等設 備受燒燒損嚴重,西側中間牆面附近擺放尚未使用之艾草蚊 香受燒燻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