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審原訴字第6號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泓連工程有限公司兼上一人之法定代理人 王振全
林瑋呈
廖宥豐
詹捷
居臺中市○○區○○路0 段000號0樓(指 定送達)胡憲治上二人共同選任辯護人 戴連宏律師
戴勝偉律師賴敬婷律師被 告 許火煙
吳泰澐上列被告等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案件,前已辯論終結,茲因認為尚有應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29 日
刑事第十九庭 法 官 李宜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巫惠穎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