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聲字第1189號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 刑 人 THIEU VIET HIEN(中文名:紹越賢)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THIEU VIET HIEN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理 由
一、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有明文。次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4條應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至第7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對應之檢察署檢察官,備具繕本,聲請該法院裁定之,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前段亦有明文。故檢察官聲請定受刑人之執行刑者,法院僅能於檢察官聲請之範圍內依法裁定。倘受刑人尚有其他應合併定執行刑之罪刑者,仍應由該管檢察官依上開規定另聲請法院裁定之。縱被告尚有其他犯罪,然既未經檢察官併予在本件聲請合併定刑,依不告不理原則,無從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又本院110年度台抗大字第489號刑事大法庭裁定之理由中固載數罪併罰之案件,如能俟被告所犯數罪全部確定後,於執行時,始由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定其應執行刑,以保障被告之聽審權,符合正當法律程序,提高刑罰之可預測性,減少不必要之重複裁判,避免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情事之發生,然並非謂法院依檢察官聲請先就部分已經確定之案件定應執行刑,即屬違法(最高法院114年度台抗字第1351號裁定參照)。
二、經查,本件受刑人THIEU VIET HIEN因詐欺案件,經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分別確定在案,有各該判決書及法院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茲聲請人就附表所示各罪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經核於法並無不合,受刑人雖具狀向本院表示:請待所有案件判決完畢再定刑等語(見本院陳述意見表),惟受刑人雖尚有其他犯罪,然既未經檢察官併予在本件聲請合併定刑,依不告不理原則,本院無從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本件聲請人先就部分已經確定之案件定應執行刑,符合法律要件,應予准許。本院審酌受刑人所犯各罪侵害法益之異同、對侵害法益之加重效應及時間、空間之密接程度、刑罰邊際效應隨刑期而遞減、受刑人所生痛苦程度隨刑期而遞增、受刑人復歸社會之可能性,為整體評價後,爰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9 日
刑事第十五庭 法 官 謝佳諮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莊于萱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9 日附表:受刑人THIEU VIET HIEN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 1 2 3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7月(2次) 判決定應執行11月 有期徒刑10月(3次) 判決未定應執行刑 有期徒刑10月 犯罪日期 113年4月30日至113年5月1日 113年5月7日(3次) 113年5月1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桃園地檢113年度偵字第23679號 桃園地檢113年度偵字第46215號 桃園地檢113年度偵字第36060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317號 113年度審金訴字第2292號 113年度審金訴字第2551號 判決日期 113年10月17日 114年1月10日 114年1月10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317號 113年度審金訴字第2292號 113年度審金訴字第2551號 確定判決日期 113年11月14日 114年2月12日 114年2月12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桃園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6223號 桃園地檢114年度執字第1496號 桃園地檢114年度執字第1505號 編號1.2.3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4年度聲字第886號裁定應執行3年6月。【桃園地檢114年度執更字第2496號】編號 4 5 6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7月(5次) 判決定應執行刑1年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11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判決定應執行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10月 有期徒刑1年6月(3次) 有期徒刑2年 判決定應執行3年 犯罪日期 113年5月3日(5次) 113年5月8日(3次) 113年5月1日至113年5月6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士林地檢113年度偵字第16873號 臺中地檢113年度偵字第33748號等 新竹地檢113年度偵字第11048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審訴字第1818號 114年度金上訴字第121號 114年度金訴字第107號 判決日期 113年12月26日 114年4月8日 114年3月31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審訴字第1818號 114年度金上訴字第121號 114年度金訴字第107號 確定判決日期 114年2月25日 114年5月14日 114年5月1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士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2893號 臺中地檢114年度執字第10223號 新竹地檢114年度執字第2966號編號 7 8 9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1月(16次) 有期徒刑1年2月(2次) 有期徒刑1年3月(2次) 判決未定應執行刑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2月(3次) 有期徒刑1年1月(2次) 有期徒刑1年3月 判決定應執行2年 犯罪日期 113年5月1日至113年5月8日 113年5月8日 113年5月4日至113年5月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苗栗地檢113年度偵字第7927號等 彰化地檢114年度偵字第2257號 臺中地檢113年度偵字第43232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訴字第660號 114年度訴字第668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4368號 判決日期 114年4月8日 114年6月18日 114年7月17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訴字第660號 114年度訴字第668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4368號 確定判決日期 114年5月27日 114年7月23日 114年8月26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苗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2695號 彰化地檢114年度執字第4498號 臺中地檢114年度執字第14486號編號 10 11 12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1月(3次) 有期徒刑1年2月 判決未定應執行刑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判決未定應執行刑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罪日期 113年5月3日(4次) 113年5月7日(2次) 113年5月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桃園地檢113年度偵字第54038號 桃園地檢114年度偵字第13639號 苗栗地檢113年度偵字第11558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案號 114年度審訴字第502號 114年度審金訴字第1596號 114年度訴字第391號 判決日期 114年10月3日 114年10月3日 114年9月8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案號 114年度審訴字第502號 114年度審金訴字第1596號 114年度訴字第391號 確定判決日期 114年11月13日 114年11月13日 114年10月17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桃園地檢114年度執字第15124號 桃園地檢114年度執字第15116號 苗栗地檢115年度執字第571號編號 13 罪名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0月(2次) 判決未定應執行刑 犯罪日期 113年5月4日(2次)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14年度偵字第39720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4年度審金訴字第258號 判決日期 114年11月3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4年度審金訴字第258號 確定判決日期 114年12月9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備註 臺中地檢115年度執字第10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