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5年度附民字第1339號原 告 朱淑娟被 告 KWOK SIU KEI(中文名:郭兆基,香港地區居民)上列被告詐欺等罪(本院115年度金訴字第1346號)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0 月 2 日
刑事第十七庭 審判長法 官 何紹輔
法 官 謝佳諮法 官 陳映佐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蔡明純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0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