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99 年訴字第 239 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239號上 訴 人即 原 告 億欣營造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甲○○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間,因99年度訴字第239號代位請求給付款項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經核定為新臺幣(下同)4,202,379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64,018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9 年 9 月 2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慶郎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9 月 2 日

書記官 王淑燕

裁判日期:201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