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1115號原 告 張大德訴訟代理人 黃文崇律師複代理 人 謝岦竣律師 韓國銓被 告 陳水勝 陳梁富雪共 同訴訟代理人 林益堂律師複代理 人 莊慶洲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租約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18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何世全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18 日 書記官 賴亮蓉裁判案由:確認租約不存在裁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1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