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3204號原 告 林志坤訴訟代理人 黃靖閔律師被 告 中華聯合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杜秋麗訴訟代理人 蘇淑珍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加盟授權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辯論,並訂於民國101年12月24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25法庭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30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張清洲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30 日
書記官 顏督訓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3204號原 告 林志坤訴訟代理人 黃靖閔律師被 告 中華聯合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杜秋麗訴訟代理人 蘇淑珍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加盟授權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辯論,並訂於民國101年12月24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25法庭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30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張清洲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30 日
書記官 顏督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