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1044號原 告 黃寬士訴訟代理人 林道啟律師被 告 王世英 駱炎德鐘家蔆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1年8月1日上午10時25分在本院第25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22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何世全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22 日 書記官 賴亮蓉裁判案由:塗銷抵押權等裁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1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