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2790號原 告 中港綠邸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楊秋貴訴訟代理人 王世勳律師被 告 嚴品麗訴訟代理人 嚴公霸被 告 林金蓮訴訟代理人 劉進輝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停車位專用使用權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2年7月1日下午3時50分,在本院第31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2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戴博誠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29 日
書記官 王麗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