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3122號原 告 蔡俊豪訴訟代理人 熊賢祺律師複代理 人 於格律師 蔡佳蓉被 告 三盟營造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謝碧玉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因事證尚有未明之處,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12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何世全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12 日 書記官 陳青瑜裁判案由: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裁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1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