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簡上字第231號上 訴 人 都會焦點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廖謝卿燕訴訟代理人 王紀翔 陳炳州被上訴人 壹鈞物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宏瑞 劉述芬訴訟代理人 房崇安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管理服務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14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郭妙俐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14 日 書記官 陳怡潔裁判案由:給付管理服務費裁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16-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