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1844號原 告 林吟珊被 告 城市經典大樓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童志宏訴訟代理人 林玉珠
黃超群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4 年6 月1 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31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11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郭妙俐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11 日
書記官 陳怡潔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1844號原 告 林吟珊被 告 城市經典大樓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童志宏訴訟代理人 林玉珠
黃超群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4 年6 月1 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31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11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郭妙俐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11 日
書記官 陳怡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