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2818號原 告 王漢杰被 告 蔡進旺上列當事人間移轉車輛所有權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 月 23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楊忠城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 月 23 日 書記官 華鵲云裁判案由:移轉車輛所有權登記裁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15-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