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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8 年司拍字第 583 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拍字第583號聲 請 人 新鑫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許國興相 對 人 霍冠竹債 務 人 廖朝龍債 務 人 廖籽順即廖智揚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又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前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67條及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又依信託法第12條第1項之規定,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但基於信託前存在於該財產之權利、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權利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債務人廖朝龍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一)登記日期:民國(下同)106年10月24日。

(二)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

(三)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下同)1,200,000元。

(四)擔保債權確定期日:136年10月19日。

(五)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擔保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包含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票款、借款、租金、分期付款買賣及應收帳款收買等業務及其所衍生之所有費用。

(六)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七)利息(率):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八)遲延利息(率):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九)違約金: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十)其他擔保範圍約定:1.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2.保全抵押物之費用。3.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償。

4.因遲延給付車輛及機械分期款及所衍生之所有費用。5.因辦理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約定之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所生之手續費。

(十一)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廖朝龍,債務額比例:全部、廖籽順即廖智揚,債務額比例:全部。嗣聲請人持有債務人廖朝龍、廖籽順即廖智揚於106年10月24日共同簽發面額1,580,000元,到期日108年8月25日之本票乙紙。詎屆期為付款提示未獲清償,計尚欠本金1,181,187元及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等,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本票等影本為證,又債務人廖朝龍雖於108年5月23日將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信託登記予相對人,惟依前開說明,聲請人之抵押權不因之而受影響,且因聲請人之抵押權係在信託登記前即已設定,亦不受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之限制,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本件聲請,經核合於民法第873條之規定,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3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附表:

┌─┬─────────────────────────┬─────┬──────┐│編│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 ││ ├───┬────┬───┬───┬────────┼─────┤ ││號│ 市 ○鄉鎮市區○ 段 ○○段 │ 地 號 │ 平方公尺 │ 範 圍 │├─┼───┼────┼───┼───┼────────┼─────┼──────┤│1│臺中 │大甲區 │義水 │ │302 │86.13 │全部 │└─┴───┴────┴───┴───┴────────┴─────┴──────┘┌─┬──┬───────┬────────┬────────────┬────┐│編│ │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 ││ │ │基 地 坐 落│建築式樣主要材 ├──────┬─────┤ ││ │建號│--------------│ │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 │ │門 牌 號 碼│料及房屋層數 │ │要建築材料│ ││號│ │ │ │合 計 │及用途 │ 範圍 │├─┼──┼───────┼────────┼──────┼─────┼────┤│1│254 │臺中市大甲區義│住家用 │一層:58.59 │ │全部 ││ │ │水段302地號 │加強磚造 │二層:58.59 │ │ ││ │ ├───────┤2層 │屋頂突出物:│ │ ││ │ │臺中市大甲區義│ │10.08 │ │ ││ │ │和一街133巷12 │ │夾層:16.29 │ │ ││ │ │弄19號 │ │合計:143.55│ │ │└─┴──┴───────┴────────┴──────┴─────┴────┘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裁判日期:2020-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