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8 年訴字第 2486 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2486號上 訴 人即 被 告 一統徵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趙貞玲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沈淑萍間請求返還委任費用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9年10月14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90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萬47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7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呂麗玉不得抗告。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7 日

書記官 巫偉凱

裁判案由:返還委任費用等
裁判日期:20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