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重訴字第463號原 告 承暘興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駱靖瀅訴訟代理人 耿淑穎律師被 告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吳春山訴訟代理人 孔繁琦律師 林俊宏律師潘玥竹律師複代理人 蕭淨尹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本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7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劉育綾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7 日 書記官 黃詩涵裁判案由:返還本票裁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0-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