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1512號原 告 李宜榛(原名:李述槐)訴訟代理人 李國豪律師複代理人 林苡茹律師被 告 李永幹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債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0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張意鈞不得抗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6 日 書記官 吳淑願裁判案由:返還借款裁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