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3152號原 告 陳元錡訴訟代理人 陳慧芬律師被 告 魏呈翰被 告 林永雄訴訟代理人 林孟儒被 告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法定代理人 陳大田訴訟代理人 陳姿君律師複 代理人 朱漢宇被 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法定代理人 曾國基訴訟代理人 趙子賢複 代理人 林琦勝律師
黃曉薇律師被 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即台灣南投農田水
利會)法定代理人 蔡昇甫訴訟代理人 邱日發
張淑純被 告 林珮瑀訴訟代理人 陳益軒律師複 代理人 顏嘉盈律師被 告 魏德元訴訟代理人 王文聖律師複 代理人 張浚泓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8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鍾宇嫣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8 日
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