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破字第4號聲 請 人 駿浤開發有限公司兼 法 定代 理 人 周庭葦上列聲請人請求許可破產和解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破產程序和解事件之程序費用,破產法及民事訴訟法固未規定標準,惟破產事件性質上屬非訟事件,自得依非訟事件法第13條規定之標準徵收。又和解者,係於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時,以預防破產為目的,與債權人團體訂立之清償債務之強制契約,由法院參與其事之程序。該和解契約應由債務人提出和解方案,並經債權人會議之可決而成立,因此和解程序應係著重於清理債務人之債務,且依破產法第35條規定,法院駁回和解之聲請或不認可和解時,應依職權宣告債務人破產,而職權宣告破產不徵收裁判費,自無庸以破產財團之財產價額計徵,是本件破產和解之標的價額宜以債務人所負之債務核定。又非訟事件法第13條規定之費用,關係人未預納者,法院應限期命其預納;逾期仍不預納者,應駁回其聲請或抗告,同法第26條第1 項亦有明文。而債務人聲請和解時,應提出財產狀況說明書及其債權人、債務人清冊,並附具所擬與債權人和解之方案,及提供履行其所擬清償辦法之擔保;和解之聲請不合上開之規定,經限期令其補正而不補正者,應駁回其聲請,破產法第7 條、第10條亦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駿浤開發有限公司(下稱駿浤公司)聲請許可破產和解事件,根據其所提出債權人清冊、財產狀況說明書,負債總額為新臺幣(下同)9,072 萬9,499 元,依非訟事件法第13條第5 款規定,應徵聲請費4,000 元,未據聲請人駿浤公司繳納。又聲請人駿浤公司雖已提出財產狀況說明書、債權人清冊、和解方式及償債擔保方案書,但聲請人檢具的資料仍不符合上述法規的要求,茲命聲請人駿浤公司於本裁定送達10日內補繳聲請費4,000 元及補正如附表所示之事項,有1 項逾期未補正者,即駁回其聲請。
三、又聲請狀另記載「『兼』法定代理人周庭葦」,則周庭葦個人是否亦有聲請許可破產和解?如否,請具狀更正。如是,應於本裁定送達10日內併陳報其個人財產狀況說明書及最新財政部國稅局財產歸戶資料、債權人清冊、債務人清冊、和解方案及提供履行所擬清償辦法之擔保,並依前述2.~9.所示之資料補正,另應按周庭葦之債務金額,依非訟事件法第13條:「因財產權關係為聲請者,按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以新臺幣依下列標準徵收費用:一、未滿10萬元者,500 元。二、10萬元以上未滿100 萬元者,1,000 元。三、100 萬元以上未滿1,000 萬元者,2,000 元。四、1,000 萬元以上未滿5,000 萬元者,3,000 元。五、5,000 萬元以上未滿1億元者,4,000 元。六、1 億元以上者,5,000 元。」之規定如數補繳聲請費,有1 項逾期未補正者,即駁回其聲請。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6條第1 項、破產法第10條第1 項,裁定如
主文。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12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施懷閔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12 日
書記官 張雅如【附表】
1.聲請人公司登記資料、最近3 年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股東權益變動表(或累積盈虧變動表、盈虧撥補表)。
2.聲請人所有不動產之最新土地、建物登記第一類完整謄本及交易市值證明,並說明就該等不動產所設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金額餘額,及其證明。
3.聲請人所有現金之保管人、存放地點;其餘動產之具體名稱、保管人、保管地點、有無設定負擔或信託及交易市值證明。
4.債權人清冊中有無有擔保或有優先權之債權人?如有,應分別記載之。並應就全部債權人之發生原因、清償期、對各債權人之清償或執行情形(包括債權人已取得之執行名義、執行案號、執行狀況)及其證明文件、尚未清償金額及何時不能清償債務等事實,暨提出上述債權人之公司、商號登記最新登記資料、自然人之最新戶籍謄本並附記事欄。
5.聲請人是否有債務人?若有,應提出完整之債務人清冊:載明現有全部債務人之姓名(應列示其全名及聯絡方式)、金額、清償或執行情形及其證明文件。並應提出各該債務人之公司最新登記資料、商號最新登記資料、自然人之最新戶籍謄本並附記事欄。
6.陳明聲請人有無受債務人清償或對債務人執行情形(含聲請人取得之執行名義)及其證明文件;並詳加敘明各債權發生原因、清償期、尚未清償金額及何時不能清償債務等事實。
7.和解方案應按債權人人數附影本。
8.提供履行所擬清償辦法之擔保,請參考民事訴訟法第102 條:「供擔保應提存現金或法院認為相當之有價證券。但當事人別有約定者,不在此限。前項擔保,得由保險人或經營保證業務之銀行出具保證書代之。應供擔保之原告,不能依前2 項規定供擔保者,法院得許由該管區域內有資產之人具保證書代之。
」之規定。如為物的擔保,應提出聲請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權或質權之設定擔保物權契約。
9.聲請人有無稅捐、罰款未繳納?如有,陳報具體稅捐項目及數額,並提出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