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0 年仲訴字第 1 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仲訴字第1號上 訴 人 台灣豐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詹詠嘉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昇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間撤銷仲裁判斷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0年9月2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上訴人之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1761萬7459元,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6、之13規定,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5萬584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4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蔡家瑜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4 日

書記官 蔡秀貞

裁判案由:撤銷仲裁判斷
裁判日期:2021-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