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0 年司字第 89 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司字第89號聲 請 人 林洵生上列聲請人為相對人治沌開發有限公司聲請選任清算人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依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件應徵收費用新臺幣1,000元。依非訟事件法第26條第1項、第30條之1規定之規定,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未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5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李蓓以上正本係照原本製作。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5 日

書記官 陳采瑜

裁判日期:202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