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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0 年訴字第 1537 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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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弘裕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選舉無效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1年12月5日言詞辯論終結。茲以尚有調查必要,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3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李佳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31 日

書記官 蔡柏倫

裁判案由:確認選舉無效等
裁判日期: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