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訴字第2185號原 告即反訴被告 王清發訴訟代理人 黃英傑律師被 告即反訴原告 王建民訴訟代理人 張皓帆律師複 代理人 李佳珣律師 郭艾伶上列當事人間確認申報權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5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楊雅婷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5 日 書記官 謝其任裁判案由:確認申報權人裁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2-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