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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1 年再微字第 4 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再微字第4號再審 原告 王美蘭再審 被告 周芷威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押金事件,再審原告對於民國111年9月22日本院111年度小上字第88號確定判決提起再審之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再審之訴駁回。

再審訴訟費用新臺幣1,500元由再審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再審原告意旨略以:

(一)再審原告於民國111年10月29日請鎖匠開鎖進屋後始發現滿室髒汙,廳房牆面含天花板,到處都有非自然舊化之不正常使用,如牆面鐵釘、鑽孔、掛勾及撕膠造成油區剝落斑塊、人為塗鴉,包含兒童牆上亂畫與再審被告在牆面書寫之文字筆跡、三扇百葉窗簾調光桿都被扯斷、臥室2紗窗不見、瓦斯爐及抽油煙機丟失。

(二)再審被告於110年1月29日告知系爭房屋房有突起現象之磁磚牆壁,經再審原告於111年10月29日發現有大量鑽孔、鐵釘與掛勾,此為人為不正當使用磁磚牆壁,應認可歸責於再審被告,再審原告得以修繕費抵銷押金。

(三)再審被告以視為完成點交為手段,堅持不與再審原告會面檢視屋況,不交還鑰匙,提告返還押金之訴,屋況照片拖延至言詞辯論庭庭呈,經再審原告閱卷後發現再審原告照片有150頁,而繕本只有67頁,致使再審原告審閱不及,無從以修繕費抵銷押金。

(四)爰依民事訴訟法第496條第1項第13款規定,提起本件再審之訴,請求法院判決:原確定判決及本院臺中簡易庭110年度中小字第3633號判決均廢棄,再審被告在第一審之訴駁回。

二、再審之訴,應於30日之不變期間內提起。前項期間,自判決確定時起算,判決於送達前確定者,自送達時起算;其再審之理由發生或知悉在後者,均自知悉時起算。但自判決確定後已逾5年者,不得提起,民事訴訟法第500條第1項、第2項定有明文。本院110年度小上字第88號判決(下稱原確定判決)於民國111年9月26日判決確定,惟再審原告於同年10月29日進屋後始知悉滿室髒污、牆面塗鴉、家具損毀及丟失等情,是再審原告於同年11月11日提起本件再審之訴,未逾30日之不變期間,此部分程序為合法,先予敘明。

三、再審之訴不合法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民事訴訟法第502條第1項定有明文。當事人發現未經斟酌之證物或得使用該證物者,得以再審之訴對於確定終局判決聲明不服,但以如經斟酌可受較有利益之裁判者為限,民事訴訟法第496條第1項第13款定有明文。所謂當事人發見未經斟酌之證物或得使用該證物,係指前訴訟程序事實審之言詞辯論終結前已存在之證物,因當事人不知有此,致未經斟酌,現始知之者;或雖知有此而不能使用,現始得使用者而言。若在前訴訟程序事實審之言詞辯論終結前尚未存在之證物,本無所謂發見,自不得以之為再審理由(最高法院29年渝上字第1005號判決意旨參照)。而所謂證物,專指用以證明當事人所主張具體待證事實之物證(最高法院29年渝上字第696號民事判決意旨參照)。經查:

(一)再審原告提出其於111年10月29日請鎖匠開鎖進屋全程錄影檢視屋況,發現每個廳房牆面髒汙,到處者有不正常使用(如鐵釘、鑽孔、釘掛勾等,及撕膠造成油漆剝落斑塊,人為塗鴉等),百葉窗調光桿被扯斷,臥室2之紗窗不見,瓦斯爐及抽油煙機丟失等語,係指出其事後發現再審被告有可歸責之事由,其得據此主張抵銷再審被告起訴請求之押租金,並提出其事後請銷匠進屋錄影所蒐集之照片及影像隨身碟為證,然此等照片及影像並非原確定判決審理中已存在之證物,其所指之再審事由,均是其事後所發現之事實狀態,非指發現有前訴訟程序事實審之言詞辯論終結前已存在之證物,此外,再審原告亦未具體指明其得使用何證物之情形,自難認其為合法之指摘。

(二)至再審原告主張再審被告以視為完成點交為手段,堅持不與再審原告會面檢視屋況,不交還鑰匙,提告返還押金之訴,屋況照片拖延至言詞辯論庭庭呈,經再審原告閱卷後發現再審原告照片有150頁,而繕本只有67頁,致使再審原告審閱不及,無從以修繕費抵銷押金,及其於111年10月29日發現有可歸責再審被告事由,得主張抵銷等語,此屬實體之主張,自應以程序合法為前提,然再審原告程序上未合法指摘本件有何合於民事訴訟法第496條第1項第13款規定得提起再審之情形,已如前述,本院自無從就此實體部分為何審酌,附此敘明。

四、綜上所述,再審原告依民事訴訟法第496條第1項第13款規定提起本件再審之訴,為不合法,又本件訴訟費用確定為新臺幣1,500元;爰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9第1項、第436之32第4項、第502條第1項、第95條、第78條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6 日

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許石慶

法 官 江彥儀

法 官 王詩銘本件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6 日

書記官 林玟君

裁判案由:再審之訴
裁判日期:202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