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1 年勞小字第 152 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勞小字第152號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訴訟代理人 陳威凱

張明賢被 告 崑輝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謝碧霞訴訟代理人 官佳慧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扣押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原告撤回起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17 日

勞工法庭 法 官 吳昀儒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17 日

書記官 何惠文

裁判案由:給付扣押款
裁判日期:2023-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