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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1 年訴聲字第 18 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訴聲字第18號聲 請 人 曾信財

曾晰密共 同訴訟代理人 鐘登科律師複代理人 吳馥妤律師相 對 人 葉玉秀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111年度重訴字第37號),聲請人聲請發給已起訴證明,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聲請人以新臺幣肆拾捌萬柒仟伍佰貳拾柒元為相對人供擔保後,許可就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為本院111年度重訴字第37號訴訟繫屬事實之登記。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兩造為被繼承人曾其國之繼承人,曾其國於民國109年1月21日死亡後,相對人向聲請人表示欲就曾其國之遺產辦理公同共有登記,聲請人乃申請戶籍謄本後連同印鑑與印鑑證明交付相對人,委託相對人辦理繼承事宜,詎相對人竟於109年2月12日以偽造聲請人簽名之分割繼承協議書,逕將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下合稱系爭房地)以分割繼承為原因,辦理移轉登記予相對人名下單獨所有。聲請人多次與相對人協商系爭房地之變更登記事宜,未獲相對人置理,而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中段、第828條第2項準用第821條等規定起訴請求相對人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並回復登記為全體共有人公同共有,現由本院以111年度重訴字第37號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下稱本案訴訟)繫屬在案。而因相對人曾有出售系爭房地之意,為免衍生其他第三人糾紛,爰依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5項規定,請准就系爭房地為訴訟繫屬事實之登記等語。

二、按訴訟標的基於物權關係,且其權利或標的物之取得、設定、喪失或變更,依法應登記者,於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原告得聲請受訴法院以裁定許可為訴訟繫屬事實之登記。前項聲請,應釋明本案請求。前項釋明如有不足,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登記。其釋明完足者,亦同,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5項、第6項前段、第7項定有明文。立法意旨在藉由將訴訟繫屬事實予以登記之公示方法,使第三人知悉訟爭情事,俾阻卻其因信賴登記而善意取得,及避免確定判決效力所及之第三人受不測之損害。其訴訟標的宜限於基於物權關係者,以免過度影響被告及第三人之權益。又為擔保被告因不當登記可能所受損害,於原告已為釋明而不完足時,或其釋明已完足,法院均得命供相當之擔保後為登記。而訴訟繫屬事實之登記,並無禁止或限制處分被告處分登記標的之效力,法院裁定時應斟酌個案情節,妥適酌定是否命供擔保及擔保金額,所命擔保之數額,不得逾越同類事件中法院於假扣押、假處分時酌定之擔保金額(106年6月14日修正民事訴訟法第254條立法理由參照)。

三、經查:聲請人提起本案訴訟主張系爭房地為曾其國之遺產,而屬包含兩造之曾其國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遭非法登記於相對人名下,依民法第767條物上請求權之規定請求塗銷分割繼承登記等情,業據提出土地登記申請書、繼承系統表、分割繼承協議書、戶籍謄本、印鑑證明、遺產稅免稅證明書以為釋明之方法,並經本院調取本案訴訟卷宗查閱無訛,堪認聲請人就本案請求已為相當釋明。聲請人本於繼承及所有權之法律關係,行使物上請求權請求塗銷系爭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部分,其訴訟標的核屬基於物權關係之請求,且此權利之取得、設定、喪失或變更,依法應經登記,合於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5項規定,應予准許。惟聲請人前開實體法上權利是否確係存在、本案訴訟請求有無理由,須待本案訴訟審理後加以判斷。併斟酌本件訴訟繫屬事實登記之聲請,雖未限制相對人關於登記標的之處分權限,然仍有一經登記,恐降低第三人受讓該權利意願之虞,縱聲請人之釋明完足,本院認仍應命聲請人供擔保後許可本件之聲請,以昭審慎,爰依前揭規定,命供擔保許可本件聲請。又法院定擔保金額而為許可訴訟繫屬事實登記之裁定者,該項擔保係備供相對人因不當登記所受損害之賠償,其數額應視個案情節,依標的物受登記後,相對人難以利用或處分該標的物所受之損害為衡量之標準。本院爰審酌系爭房地價值為225萬126元,有本案訴訟卷內遺產稅免稅證明可稽,係屬得上訴第三審之事件,再依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規定,第一、二、三審辦案期限分別為1年4月、2年、1年,合計為4年4月,並以法定利率年息百分之5推算。則相對人因本件訴訟繫屬事實登記所可能遭受之利息損失,應為48萬7527元【計算式:225萬126元5%(4年+4個月/12個月)=48萬7527元,元以下四捨五入】。是本院認應命聲請人為相對人供擔保之金額以48萬7527元為適當。

四、綜上,本件聲請為有理由,爰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0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蔡家瑜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4 日

書記官 陳科維附表:

編號 不動產 權利範圍 1 坐落臺中市○○區○○段000地號土地 全部 2 坐落臺中市○○區○○段000地號土地 全部 3 坐落臺中市○○區○○段000○號建物 (門牌號碼:臺中市○○區○○路000號) 全部

裁判日期:2022-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