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訴字第1793號原 告 張世均訴訟代理人 張禮安律師被 告 升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余秀理追加被告 張凱翔訴訟代理人 陳明發律師當事人間確認股東會議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因原告具狀撤回起訴,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李悌愷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0 日
書記官 吳克雯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訴字第1793號原 告 張世均訴訟代理人 張禮安律師被 告 升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余秀理追加被告 張凱翔訴訟代理人 陳明發律師當事人間確認股東會議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因原告具狀撤回起訴,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李悌愷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0 日
書記官 吳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