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3 年訴字第 1351 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訴字第1351號原 告 賴世傑訴訟代理人 陳怡婷律師

王雪雅律師被 告 蘇李寶彩訴訟代理人 蘇勝郎被 告 詹馨綺

詹惠婷詹順然詹銛穎林坤鐘林坤振林坤義黃冑傑訴訟代理人 陳瓊幀被 告 黃啓仁

江銘燉江佳玲江宛庭陳秀里兼上四被告訴訟代理人 江小萍被 告 賴世聰

賴雪芳賴雪華劉怡魏惠雪陳明立陳明仁陳明秋蘇娟儀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等事件,因尚有應行調查之事項,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7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王奕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8 日

書記官 張祐誠

裁判案由:分割共有物等
裁判日期:202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