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訴字第843號原 告 葉怡貞訴訟代理人 洪家駿律師複代理人 賴奕霖律師 許立功律師被 告 張翠華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合夥關係不存在事件,因尚有應行調查之事項,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0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王奕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0 日 書記官 張祐誠裁判案由:確認合夥關係不存在裁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5-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