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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4 年家繼訴字第 141 號民事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4年度家繼訴字第141號原 告 甲○○

乙○○共 同訴訟代理人 王逸青律師被 告 丙○○訴訟代理人 黃煦詮律師複代理人 鄭文朋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繼承權不存在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12月17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一、原告之訴駁回。

二、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理 由

一、原告主張:兩造均為被繼承人丁○○○之繼承人,被繼承人於民國(下同)109年罹患子宮內膜癌第三期,被告不僅沒協助照顧被繼承人,更於110年2月26日趁被繼承人開刀,離家至今仍不知去向,亦未曾回家探視及照顧被繼承人。嗣被繼承人於113年11月20日死亡,被告亦未為被繼承人送終,故被告對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情事,被繼承人並多次表示不讓被告繼承,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被告已喪失繼承權,爰提起本訴等語。並聲明:確認被告對被繼承人丁○○○之繼承權不存在。

二、被告則以:被告自幼與原告乙○○父子關係不佳,雖曾與被繼承人共同居住,而被繼承人亦曾對原告乙○○之家庭暴力行徑聲請核發保護令,然被告有意攜被繼承人搬離他處共同居住,因故未能如願,被告進而與原告乙○○決裂,為避免與原告乙○○再起衝突,乃於被繼承人晚年間未曾返家,與被繼承人之聯繫亦遭原告乙○○之介入禁止而中斷。而被告屬一般社會底層之人,每日庸碌汲汲營營賺取微薄薪資,復於近年面臨離婚、爭取監護權、前配偶違反子女探視權等種種問題,導致多年受精神方面之疾病困擾,無暇顧及與父母間關係事宜,且為避免家庭紛爭及額外衝突,導致被繼承人夾在中間左右為難,被告未主動探詢而礙難知悉被繼承人之日常情形,甚至於被繼承人過世之消息,亦未經原告乙○○告知,絕非刻意不聞不問。否認被繼承人有表示被告不得繼承其遺產等語,資為抗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三、得心證之理由:㈠按確認法律關係之訴,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不得提起之,民事訴訟法第247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所謂「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係指因法律關係之存否不明確,致原告在私法上之地位有受侵害之危險,且此項危險,得以對於被告之確認判決除去之者而言,故確認法律關係存否之訴,倘具備前開要件,即得謂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本件原告主張其等為被繼承人丁○○○之繼承人,被告對被繼承人之繼承權已喪失,為被告所否認,是被告就被繼承人之繼承權存否即屬不明確,原告在法律上之地位即有受侵害之危險,而此種不安之狀態得以確認判決除去之,依前揭說明,原告提起本件訴訟,自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

㈡原告主張被繼承人於113年11月20日死亡,法定繼承人為兩造

等事實,有戶籍謄本、繼承系統表等在卷可佐(見本院卷第21至25頁),且為兩造所不爭執,堪認為真。

㈢按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

為民事訴訟法第277條前段所明定,並依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於家事訴訟事件。次按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喪失其繼承權,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定有明文。惟依該條文規定,喪失繼承權之要件,不僅須「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且須「經被繼承人表示繼承人不得繼承」者,始足當之。而剝奪繼承人之繼承權,攸關該繼承人財產上之重大利益,繼承人基於與被繼承人一定之身分關係而取得繼承權,其地位應受法律保障,茍無喪失繼承權之法定事由,任何人包括被繼承人均不得剝奪其地位。從而,被告是否確有原告所主張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喪失繼承權之事由,並經被繼承人表示不得繼承等事實,應由原告負舉證之責。

㈣原告主張被繼承人於109年罹患子宮內膜癌,然被告未協助照

顧被繼承人,更於110年2月26日離家不知去向,未曾回家探視及照顧被繼承人等情,業據提出本院110年度家親聲字第631號民事裁定為證(見本院卷第27至45頁),並為被告自承確有多年未與被繼承人聯繫等語,固堪認屬實。惟原告經本院闡明後,猶未舉證證明被繼承人有表示被告不得繼承之事實,核與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規定要件不符,原告主張被告已喪失繼承權,洵難憑採。

四、綜上所述,原告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規定,請求確認被告對於被繼承人之繼承權不存在,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本件事證已明,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舉證,核與本判決之結果不生影響,爰毋庸一一論述。

六、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民事訴訟法第78條、第85條第1項前段。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劉奐忱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書記官 王嘉麒

裁判日期:202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