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5 年司票字第 1025 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司票字第1025號聲 請 人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李芃青即鈺佳企業社、張家成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張家成是否為本件相對人?如否,請具狀撤回對張家成之聲請。(查張家成未於狀附本票上簽名或蓋章,即非發票人。)

二、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汎樺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裁判日期:202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