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司票字第4455號聲 請 人 陳秋紅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吳若芙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請確認聲請事項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本票壹張」之記載是否有誤?(因附表為2張本票) 二、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5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黃鈴育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裁判案由:本票裁定裁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6-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