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司票字第4507號聲 請 人 卓旭琰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文採秋、高國民、文進賢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提出相對人高國民、文進賢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陳報附表利息起迄日及請求利率各為何? 三、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7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張川苑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裁判案由:本票裁定裁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6-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