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司票字第631號聲 請 人 和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建州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昇合升建材有限公司、林瑋辰、徐瑋延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提示日為何?相對人林瑋辰已於民國114年10月14日因案入法務部○○○○○○○○羈押中,所陳報提示日無從對相對人提示。
二、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19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