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司票字第7769號聲 請 人 締創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邱泳章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陳維陽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請陳報「現實提示日」為何?(此處之提示,係指執票人現實出示票據,以請求本票發票人付款之行為。本票執票人如未釋明已依前揭方式提示而得合法行使追索權,自不得依同法第123條規定聲請法院就本票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二、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24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劉云軒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