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5 年司票字第 947 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司票字第947號聲 請 人 廖政雄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鄭美慧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姓名「鄭美慧」與身分證字號「Z000000000」記載是否有誤?(因姓名與身分證字號不相符)

二、提出相對人鄭美慧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三、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張川苑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裁判日期:202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