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司繼字第2487號聲 請 人 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建州上列聲請人聲請命繼承人提出遺產清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本裁定所列事項。逾期未補正者,本院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被繼承人詹益機之除戶戶籍謄本。
二、被繼承人詹益機全體繼承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不省略)。
三、被繼承人詹益機完整繼承系統表。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2 日
家事法庭 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2 日
書 記 官 黃善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