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司促字第2511號債 權 人 信傳通訊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丘家秉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MULYA LUBIS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提出具有雙方簽章之通訊手機產品買賣契約書或兩造交易記錄。
㈡補正債務人入出境資料及在台住所。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2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司促字第2511號債 權 人 信傳通訊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丘家秉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MULYA LUBIS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提出具有雙方簽章之通訊手機產品買賣契約書或兩造交易記錄。
㈡補正債務人入出境資料及在台住所。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2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